钱法司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见“泉币司”。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见“泉币司”。
官名。汉朝郡府散吏。《汉书·鲍宣传》:“薛方尝为郡掾祭酒”。官名,汉置,为郡府属官,散吏,无固定职事。《汉书·鲍宣传》:“薛方尝为郡掾祭酒。”
即“巴牙喇纛章京”。
官署名。明朝置为竹木税收机构,以所收供营缮之费。隶工部。成化七年(1471)始置,于芜湖、沙市、杭州等地。后南京之龙江、大胜港、卢沟桥、通州、白河口等地亦置。计有广积、通积、卢沟桥、通州、白河、龙江(
即“四门助教”。学官名。见“四门学”。
宋朝军职名。神宗实行将兵法后,每将之下分设部一级编制单位,以部将为统兵官。官名,汉置,军部之下统帅一部的小将,掌奉命领兵作战。《后汉书·邓寇列传》:“执金吾贾复在汝南,部将杀人于颍川,恂捕得系狱。”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户部置,分属仓部,掌诸路收籴出粜之事,由仓部郎中、员外郎领之。
官名。北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1016)始置。其后,凡馆阁之久次者,必选直龙图阁,作为擢待制之基。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省郎、寺监长贰补外或领监司帅臣,则除此职。哲宗元祐(1086—109
州分职吏名。北魏置,《魏书·赵郡王传》记元谧出为岐州刺史,“肃宗初,台使元延到其界,以驿逻无兵,摄帅检覆。队主高保颐列言,所有之兵王皆私役。”《八琼室金石补正》十七有《逻队主和道恭题字》,陆氏跋: “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度支司”。
即“甲喇额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