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钱监副监
官名。唐朝少府监铸钱监次官,置一至二员,以所在州府上佐判之。
官名。唐朝少府监铸钱监次官,置一至二员,以所在州府上佐判之。
见“华文阁”。官名,宋宁宗庆元二年(公元1196年)置。位在学士下待制上,为贴官。只供侍从顾问。见《宋史·职官二》。参看“华文阁学士”条。
官名。东汉置,佐军司马管理军务。《后汉书·百官一》: “其不置校尉部,但军司马一人。又有军假司马、假候,皆为副贰。”参见“军司马”。官名,汉置,也简称假司马。军司马加假字,有代理、试用的意思,为军司马
官名。北齐鸿胪寺司仪署长官,从九品上。隋朝沿置,二员,从八品,炀帝大业三年(607)升正七品。唐朝置一员,正八品下,掌凶礼丧葬之具。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
官名。北齐置。原称第二不领民庶长,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视六品。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掌讶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掌讶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掌讶”。
见“印务章京”。官名,清置,清代驻伊犁等处将军的属官有印房章京,掌管内部文书事物。见《历代职官简释·印房章京》。
官名。太平天国之“太医”,属朝上职官。详“朝上典官”。官名。太平天国起义时军中即有专设的医务人员,素精医理的李俊良,在永安封为国医,负责高级官员的保健。定都天京后,国医改为天朝典官,略如清代的太医之职
官署名。简称课税所。元朝太宗二年(1230)置,共分燕京、宣德、西京、太原、平阳、真定、东平、北京、平州、济南十路,合称十路征收课税所或十路征收宣课所,掌各路内赋税征发与转运等务。长官为正、副使。
官名。清朝内奏事处中任职之太监。额设四人。详见“奏事处”。
都官郎中、员外郎通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