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推直官”。
官名。金贞祐五年(公元1217年)置,为集贤院的长官,秩从四品。
官署名。明朝专指少数民族地区归附地区所置的卫所,包括都司。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为都督 都指挥、指挥、千百户、镇抚等,并赐给敕书印记。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以少数民族首领为其世袭长官,称都
①诸侯分封大臣的称号,若附庸。春秋战国始有。②爵名。战国秦置。为二十等爵第十九级,位在彻(通)侯之下。秦汉沿置。因秦都咸阳,以关内为王畿,故名。但有侯号,居京师; 无封土而依封户多少享受征收租税之权。
官名。①南齐高帝建元四年(482)置国学,管理国学庶务,有二员,位准太常主簿。梁国学亦置,位流外三品蕴位。唐朝国子监所统国子学、太学、四门、律学、书学、算学先后皆置,或四员或二员,掌抄录课业。②唐太宗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设置,管理全国工务行政,执行《建筑法》,《都市计划法》并管理一部分公用事业,如自来水。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官名。唐朝诸王府皆置,各一人,正七品下,掌本府与诸司联络等事。武则天时废。
清礼部内部机构。掌监用本部印信;收受在京各衙门文书,交司务厅送堂官画阅后分司办理;发送本部题本给内阁。设满汉司员各一人,由四司郎中、员外郎、主事、七品小京官轮值。
见“国信所”。
见“特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