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奴服于
降奴服于即匈奴国君单于,王莽改单于曰此。见《汉书·王莽传》。
降奴服于即匈奴国君单于,王莽改单于曰此。见《汉书·王莽传》。
官署名。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京师、奉天等地,宣统二年(1910)后各省渐设。省城、商埠、府、(首县)每处一所。掌审理不属初审厅管辖案件的一审及不服初审厅判决的二审案。置
同一官署做官的人。《左传·文公七年》:“同官为寮。吾尝同寮,敢不尽心乎? ”
官名。东汉末期置。《资治通鉴·汉献帝建安五年》: “(曹)操还军官渡,阎柔遣使诣操,操以柔为乌桓校尉。鲜于辅身见操于官渡,操以辅为右度辽将军,还镇幽土(胡三省注: 今使鲜于辅还镇幽土,故以为右度辽将军
官名。唐朝后期始置,为诸司使之一,多以宦官充任。宋初沿置,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属西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
官名。清康熙年间将位于北京西直门外海淀附近的明代李伟别墅改建为畅春园,为“驻跸”之所,初由奉宸苑管理,乾隆二十九年(公元1764年)以后另设总管大臣管理,无固定员额。所属有员外郎一人,笔帖式三人,此园
官名。北周置,掌土木营建之事。任此职者见《周书·窦炽传》:“及宣帝营建东京,以炽为京洛营作大监,官苑制度,皆取决焉。”其副职为营作副监,任此职者见《周书·晋荡公护传·叱罗协附传》:“迁少保,转少傅,爵
制置使简称。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每党置一人,掌本党事务,非经申牒许可,不得辄离本部,正一命。
“典祠令”、“典祠长”省称。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三品,左、右各一员。佐尚书、侍郎统率各司,综领众务。三十二年,改民政部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