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明置,尚饮局、尚食局(皆属光禄寺)均有此官,为该局主官。见《续文献通考·职官六·内侍省、宣徽院》。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染织物等事。员额及官阶不详。
官名。西汉置,属右扶风,员一人,有丞,掌内史右地水利事务。官名,汉置,属右扶风,掌池沼灌溉、保护河渠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
官名。明、清国子监属官。明朝南京国子监、中都国子监亦设,初各一人,后于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六堂设七人,从九品;清朝崇志、广业二堂各设一人,初亦从九品,乾隆元年 (1736) 升正八品。与
官署名。又名鞍辔局。明朝内府所属厂局之一。宣德二年(1427)置。置掌厂太监一员,贴厂、佥书无定员。掌营造军器。万历三十三年(1605)后,以营造火药铳炝之事归王恭厂。宫廷造作机构。明置,署在京师东南
官名。清代监察御史有专管巡视屯田事务的,称巡视屯田御史。凡监察御史,皆掌弹劾官吏,纠举不法。见《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
官署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太子右虞候率府为太子右清道卫,中宗神龙元年(705)复,玄宗开元(713—741)初改定为太子右清道率府,置率一员、副率二员,掌昼夜巡警,统诸曹及外府直荡番上者; 有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省会警察局督察处的主官,掌督察内外勤务。参见“省会警察局”。
官名,汉置,属羽林右监,掌送从。见《后汉书·百官志二·光禄勋》,参看“羽林士”条。
满语官名。汉译为“司胙官”。乾隆二十四年 (1759) 改为“司俎官”。内务府掌仪司设,掌祭祀物品的供备。初设时四人,康熙中增为五人,光绪三十年 (1904) 复改为四人。秩正六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