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院押院中使
宫名。唐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置,以宦官充任,掌出入宣奏,领宦官监守院门。
宫名。唐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置,以宦官充任,掌出入宣奏,领宦官监守院门。
官名。清国史馆置,满汉各八人,以内阁中书派充,掌校勘之事。
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凡官员因过给予降级、罚俸处分者,准予本人所得加级、纪录抵销。有加级,则抵销其降级; 有纪录,则抵销其罚俸。加一级可抵销降一级,兵部所叙军功加一级,可抵销降二级。纪录一次,可抵销罚俸
官署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置,总领户、度、金、仓四部财赋。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虞部下大夫掌囿中士佐官,正一命。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武类科目。开元十二年(公元724年)诏举,裴敦复等二人及第。
官署名。明、清五城兵马指挥司之一。凡京城内外,划境为五,其北境属该司。掌巡捕盗贼,疏理街道及囚犯、火禁之事。明朝设指挥一人,正六品,副指挥四人,正七品,吏目一人; 清沿置,指挥、副指挥、吏目各设一人,
文书名。清朝敕书之一种。
官名。见“左右旅贲率上士”。
官署名。为长宁寺的主官,见“长宁寺”。
即“巴牙喇甲喇章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