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官署名。隋文帝开皇三年(583)改法曹置,诸卫、诸率、诸王府及诸州皆置。长官为行参军,雍州、京兆郡、大兴、长安县及诸郡、县置佐官。炀帝大业三年(607)改行参军为行书佐。唐高祖武德(618—626
北齐郡功曹名目之一。见“州迎西曹”。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盐铁七案之一。掌商税事务。
驿站管传递公文的小官吏。《后汉书·东平王苍传》:“自是,朝廷每有疑政,辄驿使咨问。苍悉心以对,皆见纳用。”南朝宋盛弘之《荆州记》:“陆凯与范晔相善,自江南寄梅花一枝诣长安与晔,并赠花诗曰:折花逢驿使,
吏名。明清四种外吏 (承差、书吏、典吏、攒典) 之一。即司、道、府、厅、州、县之书吏。请各省布政使司设二十五人至七十二人不等,江苏最少,四川最多; 按察使司设六人至五十六人不等,江苏最少,四川最多。府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掌观测天文气象。隶太常寺太史署。
见“集庆万寿营缮都司”。
(1)明清时科举考试方式之一。为初级入学考试的第一阶段。在本县礼房报名,须填具三代履历、籍贯,并以同考五人互结,复请本县廪生五人作保,方准应考,由本县县官考试。如属于散州籍者,初试即由本州州官考试,属
官名。明清僧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释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一人,从八品。清康熙十三年(1674)定设一人,亦为从八品。依例升迁右讲经,缺出由右觉义升补。
僧人等级。明朝官定僧级第三等,可充任僧官,不给俸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