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畤
也写作“廱畤”,即设在雍县的“畤”。畤,秦汉祭天地五帝之处。在春秋时,秦就开始设畤。秦襄公作西畤,用以祭白帝。秦文公作鄜畤,用以祭白帝,秦宣公作密畤,用以祭青帝。秦灵公作上畤祭黄帝,作下畤祭炎帝。秦献公作畦畤,用以祭白帝。汉兴,承秦四畤,又增置北畤,用以祭黑帝。《史记·封禅书》:“(汉)乃立黑帝祠,命曰北畤。”故知雍县五畤为:密畤、上畤、下畤、畦畤(秦置),北畤(汉置),用以祭青帝、黄帝、炎帝、白帝、黑帝。
也写作“廱畤”,即设在雍县的“畤”。畤,秦汉祭天地五帝之处。在春秋时,秦就开始设畤。秦襄公作西畤,用以祭白帝。秦文公作鄜畤,用以祭白帝,秦宣公作密畤,用以祭青帝。秦灵公作上畤祭黄帝,作下畤祭炎帝。秦献公作畦畤,用以祭白帝。汉兴,承秦四畤,又增置北畤,用以祭黑帝。《史记·封禅书》:“(汉)乃立黑帝祠,命曰北畤。”故知雍县五畤为:密畤、上畤、下畤、畦畤(秦置),北畤(汉置),用以祭青帝、黄帝、炎帝、白帝、黑帝。
见“大兵农司”。
爵名。三国魏置,封公之庶子。爵名,三国魏文帝置,用以封公之庶子。《三国志·魏书·文帝纪》黄初三年三月,“初制封王之庶子为乡公,嗣王之庶子为亭侯,公之庶子为亭伯。”
官名。明朝行人司副长官,左、右各一人,从七品,专掌奉节出使诸事。
官名。宋置,掌收采薪柴以为河防的材料。《宋史·河渠志》载:“旧制,岁虞河决,有司常以孟秋预调塞治之物。梢芟薪柴、楗橛竹石、茭索竹索,凡千余万,谓之春料。诏下濒河诸州所产之地,仍遣使会河渠官吏乘农隙率丁
官名。其职掌有二说。一说主军中狱事。据《汉书·杜延年传》颜师古注引如淳曰,汉律,营军司空、军中司空各二人。一说据《淮南子·兵略训》高诱注,以为主行军工程之官。官名,汉置,为军中狱官,掌刑法。《汉书·杜
官名。少皞时设此五官。《左传·昭公十七年》:“祝鸠氏,司徒也;鴡鸠氏,司马也,鸤鸠氏,司空也;爽鸠氏,司寇也;鹘鸠氏,司事也。五鸠,鸠民者也。”注:“鸠,聚也,治民上聚,故以鸠为名。”
清代科举之制, 凡生员科试一、二、三等前五名或十名准送乡试外,其余因故未考者,以及在籍之监、萌、贡生名不列于学宫,不考科试者,均须由学政考试录科,及格者方能参加乡试。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罢官、责降、追停、停职者,遇赦恩得以恢复官职,收叙任用,称叙复。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官员在任被责降官、罢官或停职,遇恩赦可以恢复原有的官资, 拟注任用。
官署名。宋初置,为宰相治事之所,题榜只称中书,印文行敕称中书门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门下、中书、尚书三省分立,遂罢。南宋初,复并中书省、门下省为中书门下省。官署名。南宋建炎三年(公元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太祝下大夫司巫中士佐官,正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