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行政公署的内部机构。北洋政府置,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划一现行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的规定,掌理下列各项事务:一、农业改良;二、农业试验场;三、蚕丝业改良和检查;四、地方水利耕地整理;五、天
清朝吏目、巡检、典史之类佐杂官吏班次。详“班”条③。
官署名。唐朝始置,为侍御史治事之所,御史台下属三院之首。初设侍御史四员,后增为六员,掌监察弹劾百官、入閤承诏、受制出使、分管御史台事务,又轮直朝堂,与给事中、中书舍人共同受理词讼,与刑部、大理寺会审重
① 官名。东汉置,属卫尉,秩六百石。主剑戟士,有丞 一人,领员吏二十八人,卫士三百八十三人,徼巡皇宫,宫中如有被劾犯罪者,则执戟戏车缚送诏狱,依照官位高下送相应机关处治。②匈奴官号。与右都候皆由匈奴贵
官名。唐太宗贞观十一年 (637) 置为正六品上武散官。北宋初沿置,为正六品上武散官,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罢。官名。唐置,正六品上,为武散官。见《新唐书·百官一·兵部》。
官名。南诏官,每百家置一人。
清朝“健锐营”之别称。
官名。即“河南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仓曹之长。西晋末司马睿丞相府置,为僚佐,东朝、南朝沿置。北魏二大、二公府,将军府置,从六品至从八品不等。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护军府、州刺史、三等诸镇皆置,六品至七品不等。隋朝十二卫各置一员、
官名。明清都察院之属官。专司巡漕。明永乐十六年(1418)差御史巡漕。万历(1573—1619)中定设御史一员,督催粮务。清初停废。雍正七年(1729),因粮船过淮抵通诸弊丛生而复设二人,以御史、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