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职
春秋时期卑职官吏依靠职事获取俸禄。国语 ·晋语四》: “皂隶食职。”韦昭注: “食职,各以其职大小食禄。”
春秋时期卑职官吏依靠职事获取俸禄。国语 ·晋语四》: “皂隶食职。”韦昭注: “食职,各以其职大小食禄。”
官名。清朝沿用明朝官制,在布政使官署中设经历官一人,掌管出纳文书等事,实为官署内部的事务长,类似后代的“办公室主任”,为从六品。见《历代职官简释·布政使司经历》、参看《明文·职官四·承宣布政使司》。官
官名。南诏官,主兵,以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
官名。北宋群牧司长官,以枢密使或副使兼任。参见“群牧司”。
官名。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置,员二人。三年,罢大理寺右治狱,于户部置推勘检法官,推治在京官署有关钱谷之事,增置二人以佐之。绍圣元年(1094)罢,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复置。南宋改称户部干
官名。唐置,属御史台台院,员额一人。御史提出的弹劾事件,都须经过台的长官署名。凡属大事,由长官另用方幅上奏,小事则只在御史的疏末署名押奏。知弹侍御史即为协助管理此项事务者。
官名。春秋战国置。使官随员,副使。《仪礼·聘礼》: “若过邦至于境,使次介假道,束帛将命于朝。”
① 初为君王辅政大臣如相国、相邦、丞相等官的泛称。《吕氏春秋· 制乐》:“宰相所与治国家也。”《韩非子· 显学》:“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秦、汉以来成为对辅佐皇帝、统领百官、综
官署名。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光绪二十九年 (1903) 设。置总办一人,帮办数人。管理专门学科学务。三十二年,并入学部。
官署名。南宋置,掌造每年遣国信使所用礼物。孝宗隆兴二年(1164),并入文思院。官署名。宋置,掌造每年向契丹或金派遣贺正旦或贺生辰国信使所用礼物,隆兴二年(公元1164年)并入文思院。
官名。明、清殿阁大学士之一。明洪武十五年 (1382) 始置,简翰林院官为之,备顾问应对,秩正五品。永乐 (1403—1424) 时始以殿阁学士衔,简入内阁参予机务。洪熙(1425)、宣德(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