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厩署令
官名。即龙厩令。
官名。即龙厩令。
官名。三国吴孙权赤乌 (238—251) 中置。领兵。《三国志·陆逊传》: “逊卒时,(陆抗)年二十,拜建武校尉,领逊众五千人。”官官,三国吴置,掌领兵征伐与驻守。《三国志·吴书·陆抗传》:“抗字幼节
官名。东晋改南夷校尉置,掌管宁州的少数民族事务。领兵,立府,置长史、司马、参军等僚属。四品。南朝沿置。宋四品,陈拟六品、比秩千石。官名。西晋置南夷校尉,秩第四品,东晋初改称镇蛮校尉。南齐亦置镇蛮校尉,
官署名。元朝文宗天历元年(1328)由大承华普庆寺总管府改立,隶太禧宗禋院。置达鲁花赤、总管、副达鲁花赤、同知各一员。下辖永福、昭孝、普庆三营缮司及崇祥、永福财用所等机构。官署名。元置,属太禧宗禋院,
官名。金朝牢狱之长。监管囚徒及差设牢子。设于作院。
①官名。“行人”省称,即通使诸侯者。②官制用语。指官缺未补,暂由他官兼摄其事。汉朝摄行制度较普遍。有以低级官吏摄行高一级职务者,有以平级而兼摄行者,亦有以文官行武官事者,也有以武官行文官事者。魏晋南北
官署名。明建文 (1399—1402) 中于各郡王府置,设官一人,掌陈礼仪之事。永乐 (1403—1424) 初罢。
①官名。《周礼》秋官司寇的属官。中、下士爵。一说为周朝置。掌公布国家刑罚禁令。国家有大事聚合民众,则掌其刑禁号令。②颁布法令。《管子·立政》: “君乃出令,布宪于国。”③官署名。西魏、北周置。属秋官府
官名。宋朝五岳、四渎、东海、南海诸庙皆置,以判、司、簿、尉充任,佐庙令、庙丞掌庙宇葺治修饰之事,凡以财施于庙者,皆籍其名数。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六班,普通六年(525)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九班。陈沿置,拟八品,比秩六百石。武官名。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六班。陈沿置,秩八品
官名。国民党政府于高等法院及地方法院各配置检察官,分别执行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所管辖的民刑事案件的检察事务。若只设一名检察官,即无首席之称。在未设法院的地方,由县长兼任检察官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