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乌撒乌蒙等处宣慰司”。
省政府特聘的顾问人员。国民党政府设置,以文人充任。江西省曾设置职权相当于副省长的参事,则是特例。
汉朝选官制度。即考核选拔官吏时,按科别评定等第。科别因时国事而异。如武帝时规定博土选三科,高第为尚书。元帝永光二年 (前43) 又诏丞相、御史举质朴、敦厚、逊让、有行者,光禄勋岁以此科第郎、从官,以定
官名。省称候,位次校尉。据《后汉书·百官志》,大将军营五部,部置校尉一人,部下有曲,曲有军候一人,秩比六百石。官名。1、汉置,掌侦察敌情或维持军纪。《汉书·李陵传》:“会陵军候管敢为校尉所辱,亡降
官名。北齐太子右卫坊属官,从七品上。
官名。三国至唐俱置。晋初制度,中央除拜者为参军,诸府自辟者为行参军。晋末以后行参军亦可除拜,唯品阶例低于参军。①三国蜀诸葛亮丞相府所置,无固定职掌。两晋、南朝、北魏、北齐公府、将军府、州府亦置,不署曹
官名。汉朝为右校令副贰,秩三百石。西汉成帝阳朔三年(前22)省,东汉复置。隋、唐为将作监右校署次官,置三员。隋从九品,唐正九品下。参见“右校令”、“右校署”。官名,秦汉皆置,为右校令之副,佐右校令掌右
文书名。北宋神宗以后,官员除授差遣,先给信札。若官员辞免不允,或不待其领取官诰,先令供职,则再降札子晓谕有关官府,由宰执亲自签押,称为照札。
官名。北宋前期置,以朝官以上曾任转运使、提点刑狱者充任,佐三司使、副使分理三司事务。户部、盐铁、度支分置三使时,三部亦各设,称三部判官。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废。金朝亦置,员三人,从六
见“提点坑冶铸钱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