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棉部落购田契
敦煌吐蕃藏文文献。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086号卷子。全卷7行。系丝棉部落民间土地买卖契约。内容是:“猪年夏,丝绵部李铁增兄弟之房屋地与王冈兴(地)相连,冈兴兄弟从铁增兄弟处购得(此地)之价是青稞两汉硕、小米两汉硕,总为四汉硕,已按先前所商定全部交与铁增。铁增盖章为据,收据证人贝旬切、朗辛才、刘兴多、宋平多等等盖印为证。购房之价,由其弟希果纳交送。果纳盖印为据。”此田契为吐蕃遗存的少量古藏文文书之一,对研究古藏语及吐蕃社会经济关系及土地买卖等均有一定参考价值。
敦煌吐蕃藏文文献。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086号卷子。全卷7行。系丝棉部落民间土地买卖契约。内容是:“猪年夏,丝绵部李铁增兄弟之房屋地与王冈兴(地)相连,冈兴兄弟从铁增兄弟处购得(此地)之价是青稞两汉硕、小米两汉硕,总为四汉硕,已按先前所商定全部交与铁增。铁增盖章为据,收据证人贝旬切、朗辛才、刘兴多、宋平多等等盖印为证。购房之价,由其弟希果纳交送。果纳盖印为据。”此田契为吐蕃遗存的少量古藏文文书之一,对研究古藏语及吐蕃社会经济关系及土地买卖等均有一定参考价值。
见“答剌麻八剌”(2240页)。
见“耶律娄国”(1317页)。
见“布姆杜”(466页)。
地名。见于《拉失德史》,位于今新疆乌恰县边境之图噜噶尔特山。
?—1634后金将领。满洲镶红旗人。吴扎库氏。初率众归附,授牛录额真。天命三年(1618),从征明,以功擢甲喇额真。天聪二年(1628),随太宗皇太极伐明,攻锦州,先登城,受伤。八年,授世职三等甲喇章
藏语音译,唐代汉文译称为“守城官”。吐蕃官名。职责为驻守城池。相当于当时唐朝之“守捉”,或“大城防使”。
清代水名。一作兴滚河、亨滚河。滚,一作衮。黑龙江下游的主要支流,前苏联称阿姆贡河。源出卓哩奇山(清文献一作杨阿林),东北流入黑龙江。本为中国境内之水,其流域,唐代为黑水靺鞨分布地,此后为女真人渔猎场所
1111—1181金大臣。本名屋骨朵鲁,字同文。辽五院部人。契丹族。移剌氏。拔鲁之子。读书好学。皇统(1141—1149)间,佐移剌固修《辽史》,书成,任同知辽州事。天德三年(1151),入为翰林修撰
清代经营旗地生产的农庄成员。实系农奴。清太祖努尔哈赤将部分“降民”、“来归者”编为民户,编入各种庄田,从事农务及各种徭役,故称。初制,皇庄、王庄乃至旗下官庄,每庄设壮丁10名(或15—20丁),选其中
东乡族人民反对国民党的斗争。民国二十九年(1940)临夏行署专员马为良擅自决定,强行拆迁汪百户地区胡门门宦所建清真寺,并带领人众亲临现场监督拆寺,数十名东乡族人在群众的掩护下,冲进寺内,杀死马为良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