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隈部
见“烛偎水部”(1929页)。
见“烛偎水部”(1929页)。
元末明初四川酉阳司土官。土家族。元末,任酉阳军民宣慰使司(在今四川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宣慰使。洪武五年(1372),遣弟冉如喜赴京朝贡,明廷设酉阳州,授知州。八年(1375),改州为酉阳宣抚司,授宣
见“西阳蛮”(696页)。
苗疆石刻。清同治十三年(1874)六月初八,由苗疆十八股联合刻立。位于贵州省雷山县达地乡三里处。碑高1.5米。全文为咸同年间苗民起义后官府所出之安民告示。文中承认地方官吏、土司衙门、营汛弁兵、地方绅团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六年(1408)三月所设者帖列山卫作绰拉题卫或绰拉题山卫。
官名。契丹王朝时期对“枢密直学士”的简称。又作密直学士、直枢密院等。契丹习唐制,置枢密院,分北院(又作契丹枢密院)和南院(又作汉人枢密院)。院下设此职。最早见于辽世宗※耶律阮(947—951)时。选有
?—1849清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他塔喇氏。嘉庆时,任骁骑校。道光七年(1827),由佐领升协领。十三年(1833),随将军瑚松额镇压台湾张丙陈起事。十七年(1837),任密云副都统。任内请於密云隘
明代蒙古对人的称呼之一。蒙古语音译,亦译赛音库蒙,汉译为“好人”。意思有多种:①指与“恶人”相对的“好人”。 ②称平民中的上等阶级或富有者。其人身虽隶属于贵族、领主,并向领主交纳贡赋,服兵役、差役(可
1634—1672清代青海玉树十六代囊谦王。藏族。※尕玛拉德之子。顺治三年(1646),赴拉萨朝拜五世达赖喇嘛罗桑嘉措和蒙古汗王固始汗,贡献方物。赐以“米旺仁庆南杰”称号,并颁锦缎文册,承认其对囊谦部
参见“熬茶拜唐阿”(2419页)。
内蒙古地区寺庙名。乾隆九年(1744)建。位于内蒙古萨拉齐之东。嘉庆三年(1798),因遭雷击起火被毁。十一年(1806),重建。经堂、佛殿墙壁,皆为磨砖对缝的精工建筑,大殿门楣悬有藏、蒙、汉三体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