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什办事大臣
清代新疆乌什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乌什。三十年(1765),迁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帮办大臣来驻,改称乌什参赞大臣。五十二年(1787)复旧制。衙署有章京2员、笔帖式2员、委笔帖式4员、书识12名、侍卫6员,经理印房、粮饷、卡伦诸事。同治三年(1864)后,因被义军攻杀,位缺。光绪十年(1884)裁。
清代新疆乌什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乌什。三十年(1765),迁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帮办大臣来驻,改称乌什参赞大臣。五十二年(1787)复旧制。衙署有章京2员、笔帖式2员、委笔帖式4员、书识12名、侍卫6员,经理印房、粮饷、卡伦诸事。同治三年(1864)后,因被义军攻杀,位缺。光绪十年(1884)裁。
金将领。上京路(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猛安人。女真族。夹谷氏。明昌五年(1194)进士。由泰州防御判官,累官刑部主事,改蓟州副提控,驻军大名(今河北大名县)。迁翰林待制,为宿州提控。率部镇压山东反金起义军
太平天国农民革命发祥地。位于今广西桂平县北部。1851年1月11日,当地饱受清王朝及封建地主阶级残酷压迫与剥削的壮、汉、瑶各族人民在洪秀全等人的领导下,在此举行武装起义,建立太平天国。村西北犀牛岭为当
? —1739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墨德卓哩克图子。康熙五十三年(1714)父卒,袭一等台吉,援札萨克。以居地近乌梁海,受命辖之。五十六年(1717)
见“孛鲁欢”(990页)。
满语音译。全称“额者库哈番”,即清代“主事”一职。顺治(1644—1661)间,沿明制设六部主事,有堂主事、司主事之分,前者例以满洲笔帖式补授,后者互用满、汉人,皆正六品,5年俸满。刑部十八司主事,分
见“耶律题子”(1323页)。
清代内地移居新疆之回、汉民屯田。又称户屯。乾隆二十六年(1761),清朝政府为加强对天山北路的开发,从甘肃肃州(今酒泉)、安西、高台等地招募农民300户,送往乌鲁木齐屯田。后又陆续从内地迁回、汉民户到
见“鲁日歌乐舞”(2268页)。
?—1370明初将领。字世美。回族,濠州虹县(今安徽泗县)胡大海之养子。从大海投朱元璋反元,勇敢善战。元至正十八年(1358),从攻婺州(今浙江金华县),奉命迎战东师于梅花门,大败元军。又与大海配合破
即“乌昭庆”(3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