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依乎达
新疆哈萨克族婚俗之一。意为换亲,即双方儿女互为婚姻。以自家女儿嫁给对方为儿媳,又娶对方家女儿为儿媳。此种形式在贫苦牧民中较普遍。程序虽与一般结婚相同,但手续较简便,经济上也较节约。
新疆哈萨克族婚俗之一。意为换亲,即双方儿女互为婚姻。以自家女儿嫁给对方为儿媳,又娶对方家女儿为儿媳。此种形式在贫苦牧民中较普遍。程序虽与一般结婚相同,但手续较简便,经济上也较节约。
见“萨尔特部”(2010页)。
1880—1945国民党将领。名骏,以字行。山西晋城人。回族。明代回族将领※马文升后裔。幼聪明,16岁童子科考,名列前茅。清光绪二十七年(1907),参加反对巡抚胡聘之出卖孟平路矿权给英国公司的斗争。
即“阿巴特”(1201页)。
明代傣族土司名。古称“勐卯果占毕”,意即“产香软米的地方”。元属麓川路。明为麓川故地,明朝“三征麓川”后,设陇川、南甸、干崖三宣抚司,属陇川宣抚司。万历(1573—1620)初,分陇川同知多俺居勐卯(
渤海王国大臣。官文籍院少监。唐大顺二年(日本宽平三年,891)冬,奉国王大玄锡命携王国书牒,率105人使聘日本。十二月,抵日出云登陆。日廷以未满12年聘期(前裴颋使日在公元882年),不许入京城,仅派
契丹语,意“水”(“山水”之“水”)。辽圣宗开泰九年(宋真宗天禧四年,1020)奉使契丹的宋使宋绶《上契丹风俗》记曰:“蕃语……水为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97)一说,可以蒙古语usu(水)相比勘
即“济木萨”(1738页)。
高句骊国官号。始见于《后汉书》,《三国志》作“优台丞”。南北朝前诸史《高句骊传》皆载,为高句骊国官名序列中的第六等级,位在※“主薄”之下,※“使者”之上。《北史》以后诸史所记十二等级“大官”中,无此官
宋代晃州溪峒少数民族首领。晃州(今湖南新晃西南)人。淳化二年(991),献族人所获古晃州印一钮于宋廷,授晃州刺史。三年,与锦州刺史田保全遣使入贡。五年(994),与奖、叙、懿、元、锦、费、福等州同入朝
古族名。属乌蛮系统。据《云南志》载,唐时居住于今云南省剑川一带,属三浪诏。贞元十年(794),南诏占领其地后,迁往铁桥城(今云南省丽江纳西族自治县西北塔城)以东,与施、顺诸蛮杂居,形成卢蛮(今傈僳族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