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撒乌蒙等处宣慰司
简称乌撒宣慰司。元边疆地区军政机构。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置,属云南行省。在乌撒路(今贵州威宁一带),辖境包括今云南东北部及贵州西南部部分地区。统治乌撒、乌蒙(今云南昭通)、东川(今云南会泽)、芒部(今云南镇雄北)四路诸少数民族。今保存在《元文类》所收虞集《经世大典序录》中的《招捕总录》部分内容,记元廷对此四路少数民族进行招服及镇压之事甚详。
简称乌撒宣慰司。元边疆地区军政机构。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置,属云南行省。在乌撒路(今贵州威宁一带),辖境包括今云南东北部及贵州西南部部分地区。统治乌撒、乌蒙(今云南昭通)、东川(今云南会泽)、芒部(今云南镇雄北)四路诸少数民族。今保存在《元文类》所收虞集《经世大典序录》中的《招捕总录》部分内容,记元廷对此四路少数民族进行招服及镇压之事甚详。
辽代五国蒲聂(盆奴里)部节度使。女真族。金景祖(即乌古迺,1021—1074)时,与完颜等部结成松散部落联盟,听命于完颜部首领乌古迺。后起兵反辽,并断绝鹰路(捕捉,朝贡海东青之路)。辽朝将派兵讨之,乌
明代云南干崖傣族首领之一。干崖宣抚使※刀怕举之弟。万历(1573—1620)初,兄卒,嫂罕氏之兄木邦宣慰罕拔附缅王莽瑞体,召其袭职,以臣缅,且许以妹。拒不受,举兵与罕拔战。以缅兵10万骤临,退守永昌。
1531—1586明代蒙古右翼鄂尔多斯部领主。汉文史籍译作打儿汉台吉、把都儿台吉等。孛儿只斤氏。※吉囊子、※吉能弟。领鄂尔多斯右翼三鄂托克卫郭尔沁,驻牧于榆林、孤山边外。在榆林与明朝互市,受明封为指挥
见“尼玛嘉木参”(666页)。
蒙古部首领。又译忽都剌、忽必来。孛儿只斤氏。※合不勒罕子。勇力过人。※俺巴孩罕被塔塔儿部执送金廷处死后,嗣为蒙古近亲诸部首领,称罕(汗)。遵遗命,聚宗亲诸部谋复仇,屡用兵于金边。一说宋绍兴十六年(11
明代撒拉族※下六工土司始祖。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撒拉族。早年协助长房管理“外姓五族”。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一作三十一年),以整顿茶马案功,赐金牌一面,协助土司副千户办茶马事务,授百
蒙古亲属称谓。蒙古语音译。《至元译语》作阿不合。《华夷译语》作阿巴哈。《鞑靼译语》作阿把合。《登坛必究》作阿补阿。《武备志》作哈不合。《俺答汗传》、《蒙古黄金史》、《蒙古源流》等均汉译作阿巴海。本意为
唐时岭南地方机构。唐贞观朝(627—649)分全国为10道,其中岭南道辖今两广及越南北部地。后分岭南道为广州、桂州、容州、邕州、安南(交州)5总管府,统称岭南五管,由广州府都督统摄。其中桂州、容州、邕
清朝将领。蒙古正蓝旗人。初任牛录章京。崇德三年(1638),随扬威大将军贝勒岳讬征明,败敌于河西务。又随贝勒杜度至山东,攻克潍县。从征明,围锦州,击败城内出战之兵,又败明松山、杏山兵。七年(1642)
又称“勒司廊”,汉语通称“议事庭”。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的最高立法及权力机构。由宣慰使司署掌管行政、司法、钱粮、军事等主要大臣和分管各勐的※波朗”组成,议事庭长称“召景哈”。每年定于关门节和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