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鞮牙斯
?—前7
西汉时匈奴王。挛鞮氏。※乌珠留若鞮单于囊知牙斯之子。初任匈奴右股奴王。汉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父即位后,保持与汉和好关系,受遣入侍汉。次年死,归葬。
西汉时匈奴王。挛鞮氏。※乌珠留若鞮单于囊知牙斯之子。初任匈奴右股奴王。汉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父即位后,保持与汉和好关系,受遣入侍汉。次年死,归葬。
见“和宁路总管府”(1450页)。
见“越里吉”(2190页)。
苗族婚俗。青年男女幽会时使用的草制标记。流行于湘西地区。相传为娘纪、娘巴两姐妹向情人传递自己的行迹而始创。具体内容是:青年男女约定幽会地点后,先到者用草作一标记,表示自己的方位。后至者也要作一标记,表
?-1747清代将领。武术家又称“沙密尔”,(“密尔”,系波斯语“长官”之意)。山东冠县张秋镇人。回族。雍正四年(1726)中武举。翌年又中武进士,授三等侍卫。后被荐署西安城守营参将。乾隆十二年(17
西夏文石刻。明弘治十五年(1502)立。石质。由顶盖、幢身、基座组成,平面呈八角形。共两座。一号幢通高263厘米,二号幢通高288厘米。幢身第一面上部刻幢额3个大字“相胜幢”,第一行题款分别记明:明弘
满语音译。“恩赐”的意思。涉及此词的清事记载,有的因词中有“食”字样,误解作食品,如说“赐克食几次”,实属叠用汉、满文的“赐赐”两字。若表达原语意,应作:蒙克食(恩赐)御膳若干品。
见“鬼主”(1703页)。
明代云南者乐甸傣族首领。者乐甸本马龙他郎甸勐摩地,名者岛,洪武(1368—1398)末归明,隶云南布政司。永乐元年(1403),设者乐甸长官司(治今云南镇沅县东北恩乐),改隶云南都司,任长官。十八年(
见“缚喝”(2416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四年(1406)置。《满洲源流考》作喀本河卫,并说呼伦布裕尔(今海拉尔市)北340里有喀本河流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