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拉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见“羌娜”(1140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五年(1407)二月,女真野人首领巴思答木、咬纳等50人来朝,与阿剌山等四卫同时设立。《藏洲源流考》作呼兰山卫,并说清代叶赫城东北、吉林城(今吉林市)西南400里有呼
见“库玛尔路”(1112页)。
西夏文译汉文政书。原书唐吴兢撰,10卷。西夏文译者佚名。木刻本,蝴蝶装,共27面。页面22.5×14.5厘米,面8行,行间有竖格线,行15字,版口有书名和页码。存第四、第五卷的各一部分。1909年发现
见“钦定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1671页)。
河流名。老哈河支流。辽代、元代称阴凉河,清代,蒙古喀喇沁王改名锡伯河。内蒙古赤峰市茅荆达坝北麓的三条支流汇合而成。全长200公里。至赤峰北与落马河相汇,落马河为阴河,其为阳河。河西岸,风景秀丽,水草肥
见“建州卫”(1543页)、“建州女真”(1543页)。
英军侵藏屠杀藏军事件。曲米森谷位于西藏南部喜马拉雅山第三峰下。光绪三十年(1904),西藏官员赖丁代本率千余名藏军于此驻守以御英侵略军,并坚持西藏地方政府提出的英军必须撤回亚东边境,双方始可谈判的要求
清朝官员。安徽安庆人。回族。清将领※马大用之子。乾隆十二年(1747)中举,出任河南新乡知县。任内,废暴政,息无端诉讼,不许官吏害民,捐资赈灾。后历任山东、贵州、湖北、四川等省知州,卒于任。
即“答儿罕”(22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