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犹
见“仇由”(320页)。
见“仇由”(320页)。
清代皇女之第二等封号。皇女由妃嫔所生者,宗女由中宫抚养者,婚近皆封和硕公主,授予金册,品级相当于郡王;其配偶照公主封号,授为和硕额驸,品级相当于超品公。和硕公主府,设四品翎顶长史一员以统理府事,又设二
?—1759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一译博罗尼都、布那敦、布拉敦,布尔罕尼丁。号大和卓木。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人。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玛罕木特长子。生于伊犁。康熙三十九年(1700,一说1
即“阁罗凤”(1727页)。
官名。满语音译。“他赤”具有“令学”之意,“哈番”意为“官员”。清初中央各衙门多设有“他赤哈哈番”,汉译为“博士”官。地位与品级笔帖式同处于伯仲之间,职务亦两相当。顺治元年(1644)定:选部院衙门笔
见“巴岳特”(410页)。
见“耶律只没”(1308页)。
即“茯茶”(1599页)。
高句骊国官号。见于《北史》、《周书》,为高句骊国十二等级(《周书》加※“褥萨”为十三级)“大官”中之第十二级,位于※“翳属”之下,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新唐书》写作“先人”,为十二等级中之第十一级。前
①(729—853)唐代吐蕃藏医。又称老玉妥·云丹贡布。吐蕃赞普赤松德赞(?—797)时人。玉妥家族人。世代行医。其曾祖、祖父及父,先后任松赞干布、芒松芒赞及赤都松御医。家学渊源,自幼从父学医,10岁
见“脱木河卫”(20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