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火除灾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认为火能净化万物、祓除不祥。当使者或藩王觐见时,其本人及所携礼物必须在两堆火之间通过;凡贡品及宫廷所用之物,必经巫师以火净化;人死后,死者生前所用物品以及其亲属,均须经行两火之间,以净化除灾;凡被雷电击中之人或物,更要以火净化污秽,祛除灾邪。此俗系自古代北方民族沿袭而来,突厥、拓跋鲜卑等族皆有此俗。《魏书·皇后传》:“国有大丧,三日之后,御服器物一切烧焚”。东罗马皇帝查士丁二世遣使东聘突厥,觐见室点密河汗,即令其行经火焰,以净其身。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认为火能净化万物、祓除不祥。当使者或藩王觐见时,其本人及所携礼物必须在两堆火之间通过;凡贡品及宫廷所用之物,必经巫师以火净化;人死后,死者生前所用物品以及其亲属,均须经行两火之间,以净化除灾;凡被雷电击中之人或物,更要以火净化污秽,祛除灾邪。此俗系自古代北方民族沿袭而来,突厥、拓跋鲜卑等族皆有此俗。《魏书·皇后传》:“国有大丧,三日之后,御服器物一切烧焚”。东罗马皇帝查士丁二世遣使东聘突厥,觐见室点密河汗,即令其行经火焰,以净其身。
见“简献皇后”(2368页)。
部分纳西族的自称。“纳”意为“大”、“黑”;“汝”意为“人”或“族”。他称“摩梭”。主要分布在四川木里藏族自治县和盐边、盐源等县。详见纳西族(1269页)。
古地名。故址在今朝鲜咸镜南道咸兴(一说应在图们江流域附近)。汉武帝元封三年(前108)亡朝鲜,置玄菟等4郡,其为玄菟郡治所在。始元五年(前82),郡治迁高句骊县(治所在今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西南兴京老城
汉代江夏郡少数民族的总称。古称荆蛮。秦灭巴子国后,徙其民于江夏,汉分南郡为江夏郡,故名。分布在今湖北东部和河南淮河以南地区。东汉建武二十三年(公元47年),徙潳山蛮7千余口置江夏界中。永元十三年(10
即“夏尔巴人”(1850页)。
元代山名。又译哈剌浑山、哈老温山、哈剌温只都(敦)山。今大兴安岭。1206年蒙古建国后,为左手万户木华黎辖地。元代为齐王部、济南王部东界。
①波斯文音译,原意为“沿门乞讨”,后衍变为“修行者”、“苦修者”之意,或译为“苦行僧”、“托钵僧”。专指按苏非派学说完成修炼功课的修道士,是元代伊斯兰教苏非教团的高级成员。通常穿着特别服饰,忍饥挨冻,
见“撒麻耳干”(2495页)。
见“喜惹桑布”(2182页)。
?—634唐代东突厥可汗。名咄苾。阿史那氏。※启民可汗染干第三子。原为莫贺咄设,驻帐于五原北。武德三年(620,一作四年),兄※处罗可汗死,继位,依俗复纳义成公主为妻,以始毕可汗子什钵苾为突利可汗,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