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尔登河卫
见“野儿定河卫”(2046页)。
见“野儿定河卫”(2046页)。
即“落俎室韦”(2187页)。
部分纳西族的自称。“纳”意为“大”、“黑”;“汝”意为“人”或“族”。他称“摩梭”。主要分布在四川木里藏族自治县和盐边、盐源等县。详见纳西族(1269页)。
见“完颜元宜”(1149页)。
满语音译。全称“额者库哈番”,即清代“主事”一职。顺治(1644—1661)间,沿明制设六部主事,有堂主事、司主事之分,前者例以满洲笔帖式补授,后者互用满、汉人,皆正六品,5年俸满。刑部十八司主事,分
见“大王院”(79页)。
参见“抛绣球”(1058页)。
1029—1077辽道宗朝大臣。契丹族。乙室部人。性刚直,尚义气。兴宗重熙(1032—1055)末年入仕。道宗即位,受皇太后萧挞里举荐,被重用,历文班太保、同知枢密院事。咸雍五年(1069,一作四年)
即“兀者”(107页)。
官名。满语音译。“哈思户”意为“左方”,“额尔机”意为“边、侧”,“哈分布勒”意为“使通达”,“哈番”意为“官员”。清代通政使司机构中所设的左通政使。满缺,设一员。下设“左参议(官)”,满语“哈思户额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抹颜。来源于部名,即五国部之一没撚部(即盆奴里部)。居今黑龙江依兰县附近地区。金朝建立后,很多迁出故地,居临潢路(治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南波罗城)、大名路(治今河北大名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