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帖
清末民初由伊犁府印制发行的货币。清末伊帖有油布帖和纸帖两种。油布帖面额分别为制钱一千文(合白银一两,主币)、五百文(以下均为辅币)、三百文、二百文。光绪十五年(1889)印发,共85000两。纸帖面额为制钱一千文,光绪十九年(1893)印发,总数为10万两。两帖均流通于伊犁府所属1府2县(绥定、宁远)。民国初年的伊帖,面额为制钱一千文(含白银一两,主币),流通于伊犁1府2县。发行数为2854000两。
清末民初由伊犁府印制发行的货币。清末伊帖有油布帖和纸帖两种。油布帖面额分别为制钱一千文(合白银一两,主币)、五百文(以下均为辅币)、三百文、二百文。光绪十五年(1889)印发,共85000两。纸帖面额为制钱一千文,光绪十九年(1893)印发,总数为10万两。两帖均流通于伊犁府所属1府2县(绥定、宁远)。民国初年的伊帖,面额为制钱一千文(含白银一两,主币),流通于伊犁1府2县。发行数为2854000两。
桥名。位于今北京市西南永定河上。辽代,卢沟河东西之民,每候河水浅时置小桥以渡。辽末金初,改造“浮桥”以通东西。大定二十八年(1188)五月,金世宗因卢沟河为使旅往来之津要,诏令建石桥,未行而卒。章宗继
书名。壮族地区志书。近人区震汉(时任代理县知事)、叶茂茎(均龙州人)等修纂。不分卷。成书于民国十五年(1926)。内分舆地、建置、经政略、职官志、人物志、纪事略、胜迹志、金石志、艺文志、杂记等篇。该县
见“完颜京”(1145页)。
即“婆罗门”(2128页)。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治蒙舍城,在今云南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城北15里古城村。系南诏根据地,直接统治区。参见“十睑”(8页)。
明朝州县统治的基层组织。以110户为1里,里分10甲。后转为明三大徭役(里甲、均徭、杂泛)名称之一。参见“里甲制度”(1081页)。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班禅香日德寺”、“班禅行辕”。在青海都兰县香日德镇近郊。清代前期,香日德地区之香加蒙古族,为班禅属民,该地为班禅商上堪布住牧地。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初建。分2处:一处为宗教活
见“商卓特巴”(2093页)。
萨迦派(花教)寺庙。意为“大寺庙”。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县城欧普隆沟。清雍正七年(1729)由德格十二代土司却吉登巴才仁所建,为康区最大寺。兴盛时有僧众600—700人,土司兼寺主,实行政教合一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小峡贝子旗或哈尔格贝子旗。康熙五十五年(1716),准噶尔部台吉卓哩克图和硕齐孙阿喇布坦率众附清,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二佐领半。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