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帖
清末民初由伊犁府印制发行的货币。清末伊帖有油布帖和纸帖两种。油布帖面额分别为制钱一千文(合白银一两,主币)、五百文(以下均为辅币)、三百文、二百文。光绪十五年(1889)印发,共85000两。纸帖面额为制钱一千文,光绪十九年(1893)印发,总数为10万两。两帖均流通于伊犁府所属1府2县(绥定、宁远)。民国初年的伊帖,面额为制钱一千文(含白银一两,主币),流通于伊犁1府2县。发行数为2854000两。
清末民初由伊犁府印制发行的货币。清末伊帖有油布帖和纸帖两种。油布帖面额分别为制钱一千文(合白银一两,主币)、五百文(以下均为辅币)、三百文、二百文。光绪十五年(1889)印发,共85000两。纸帖面额为制钱一千文,光绪十九年(1893)印发,总数为10万两。两帖均流通于伊犁府所属1府2县(绥定、宁远)。民国初年的伊帖,面额为制钱一千文(含白银一两,主币),流通于伊犁1府2县。发行数为2854000两。
旧时青海互助地区寺院上层利用宗教关系,剥削庄头(租种寺院土地的佃户)的一种形式。新佃户上庄时,寺院通常不供给住房,由庄头自行修建,至租佃期满或退地时,房屋不能出售或拆走,须归寺院所有,随寺院处置。当地
明末湖广石梁土官。土家族。崇祯间(1628—1644),自带土兵粮饷,同容美(在今湖北鹤峰县)宣抚使田元助明军镇压李自成、张献忠起义军,“以功”由石梁(在今湖北五峰县西南)长官晋升为石梁安抚使。因争边
?—357东晋时鲜卑段部首领。出于东部鲜卑,世居辽西。※段兰(段郁兰)子。父死,代领部众。乘冉闵之乱,率众南移,东据广固(今山东益都县西北),自称齐王。晋永和七年(351),以青州内附,受晋封镇北将军
见“养育兵”(1765页)。
清代新疆吐鲁番封建主。维吾尔族。吐鲁番总管※莽噶里克子。乾隆二十一年(1756),奉父命进京朝觐,请编设旗队,受清廷厚遇。嗣因父随准噶尔部辉特台吉巴雅尔叛,杀宁夏将军和起,为哈密贝子玉素布等擒献于清。
指“河套人”化石(“中国新人”化石)代表的文化。1922年在内蒙古鄂尔多斯高原南部乌审旗境内萨拉乌苏河河岸沙层中发现。地质年代属更新世晚期,距今约3万5千年。所发现的化石有左上侧门齿一枚,同时发现脊椎
见“合不勒罕”(835页)。
632—677原为高句丽大臣,后为唐朝将领。高句丽人。泉氏。高句丽权臣盖苏文子。9岁,以父荫任先人,历迁中里小兄、中里大兄,知国政,主辞令,进中里位头大兄、莫离支,兼三军大将军,加大莫离支。因被谗谋逆
见“阿儿温河卫”(1235页)。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子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