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囊尊蒙
吐蕃※达布聂西赞普(松赞干布之祖父)时大臣。曾创议并制造升、斗及秤,以称粮油。此前吐蕃无交易之信物标准。自是使吐蕃产生衡量之制,对促进吐蕃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故藏史称其为※“吐蕃七良臣”之第三位。
吐蕃※达布聂西赞普(松赞干布之祖父)时大臣。曾创议并制造升、斗及秤,以称粮油。此前吐蕃无交易之信物标准。自是使吐蕃产生衡量之制,对促进吐蕃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故藏史称其为※“吐蕃七良臣”之第三位。
?—1697清代卫拉特蒙古高僧。名拉尊纳旺丹增。蒙古族。祖居察罕托辉(宁夏府北50里)。乌巴什之子。康熙十八年(1679),五世达赖封之为“额尔德尼伊拉克三呼图克图”。二十四年(1685)被清朝授为归
藏语称“尺巴”,即住持。藏传佛教较大寺院内之僧官。总管全寺经济、诵经、昂欠活佛请假等宗教行政事务。由各昂欠出代表、管家、干布、大僧官、吉哇等若干名,组成法台会议。法台有权改宗教派。如塔尔寺行政组织最高
唐代葛僚人暴动首领。戎州泸州(今四川泸州、宜宾一带)人。葛僚族(今仡佬族先民)。大中十三年(859),因官吏贪婪,民不聊生,葛僚族人民怨恨,起而暴动,拥其为王。攻城池,杀官吏。后遭刺史刘成师诱降,部众
见“奉诚可汗”(1290页)。
详见“嘉玛万户”(2430页)。
见“克失旦”(986页)。
见“长白山”(365页)。
①渤海王国置。为渤海十五府之一。领伊、蒙、沱、黑、比五州。治伊州,故址即今黑龙江省密山县东南临湖村西废墟;亦有多说,即:在该省依兰县附近;在松花江支流呼兰河流域;在兴凯湖以北穆棱河流域,或兴凯湖西岸;
金宗室、将领。女真族。完颜氏。太祖阿骨打孙,卫王宗强幼子。长身力大。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授奉国上半军,累加金吾卫上将军,居中都(今北京)。正隆六年(1161)十月,世宗完颜雍即位于东京(今辽宁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