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欲
见“耶律阮”(1301页)。
见“耶律阮”(1301页)。
即※驱口所置的驱口。元代某些驱口可以有自己的产业,与本使主分居时也可以购卖驱口为自己服役。此类为驱口服役的驱口称重驱。购置重驱的驱口对重驱享有所有权,可以将他们释放为良。
①见“诺木塔尔尼郭斡台吉”(1956页)。 ②指明末活动于辽宁东部的蒙古领主。
见“巴尔斯博罗特”(418页)。
见“那色波”(930页)。
旧时德昂族家庭举行的宗教祭祀活动。流行于云南镇康等地。一般在老人死后,子孙为其超度之魂,须请佛爷念经及寨中老人进餐,耗资常达数十元至百余元不等。
1854—1907清末蒙古族诗人。察哈尔盟镶白旗人。出生于贵族家庭。7岁被迎入鄂尔多斯郡王旗公尼召为活佛。自幼聪明好学,博闻强记。15岁已掌握蒙、藏文,开始写诗。同治七年(1868)五月,回军烧毁公尼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全称帕觉拉康。宅第近江孜。传为不丹帕觉拉康寺一僧人的后裔,此僧因故被遂出不丹,被赐以一座后藏已故统治者的庄园。仅有1女,嫁努玛哇家族,所生子仍嗣承帕拉之名。18世纪上半叶,
1901—1931中国共产党早期革命烈士。又名康庄。贵州锦屏县人。侗族。早年赴天津、武汉、南京、上海等地求学。1921年于天津南开大学(一说1923年于上海)加入中国共产党。次年(一说1924)赴莫斯
藏语“其差”的意译。※内差的对称。泛指旧时西藏人民依附于各农奴主、被分予少量分地的农奴,向原西藏地方政府支付的一部分负担。包括兵差和普通外差两种。前者指向封建政府所服兵役。后者主要指农奴按照政府开具的
藏语音译,又作孜拉扎,意为僧官学校,亦称孜仲学校。创建于清乾隆十九年(1754)。由西藏地方政府※译仓主持校务,布达拉宫的囊吉扎仓负责实际管理与教学。派僧官任教,课程以佛经、藏文书法、文法、韵律、诗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