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
参见“叭”(542页)。
参见“叭”(542页)。
即“大武神王”(93页)。
藏语音译。原西藏地方政府之拉萨市政机关。亦称朗孜厦。因其地在贵族朗孜瓦住宅而得名。设五品俗官密本(市长)2人,主管拉萨市区内行政、司法、治安等事宜。凡讼事、刑罚须呈驻藏大臣核定。清顺治十年(1653)
?—1110辽末皇子。名又作叱地好。字阿辇。汉名洪道。契丹族。为辽兴宗※耶律宗真次子,辽道宗※耶律弘基弟,北辽天锡皇帝※耶律淳父。史载其有武略,善计谋。兴宗重熙十七年(1048),封越王。道宗清宁元年
幕僚。清代置,分掌宣抚司文案、刑名、钱谷等。见“宣抚使”(1746页)
见“捕喝”(1854页)。
即“霍卓尔巴尔肯”(2549页)。
见“赤嵌城”(1013页)。
1843—1932清末民初书画家。字正泰。四川成都人。回族。幼习经、汉典籍。成年后,倡导教育,主张男女都要读书,曾在皇城清真寺创办清真女子小学。善书画,书出苏东坡体,但不拘一格,揉合赵柳、刚柔兼备;画
唐代均田制授田之一。北魏作露田。指受田者有权使用,但无权世袭或变卖的土地。通常占正丁受田数的十分之八。唐代西州(治今新疆吐鲁东南高昌故址)、庭州(治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等地亦行均田制。
即“教气艾”(19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