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魏
十六国时期汉人冉氏所建政权。冉氏为魏郡内黄(今河南内黄县西北)人。※冉瞻、※冉闵父子为后赵石虎收为养子、养孙,遂从石姓。屡从征伐,多有战功,位高爵显。太宁元年(349)石虎死后,闵持权擅专朝政,屡谋逆废立,先后废杀赵帝石世、石遵、石鉴。青龙二年(350),称帝,改元永兴,国号大魏,复冉姓,史称冉魏,都邺城(今河北临漳县西南邺镇)。次年,灭后赵。永兴三年(352)为前燕所灭。
十六国时期汉人冉氏所建政权。冉氏为魏郡内黄(今河南内黄县西北)人。※冉瞻、※冉闵父子为后赵石虎收为养子、养孙,遂从石姓。屡从征伐,多有战功,位高爵显。太宁元年(349)石虎死后,闵持权擅专朝政,屡谋逆废立,先后废杀赵帝石世、石遵、石鉴。青龙二年(350),称帝,改元永兴,国号大魏,复冉姓,史称冉魏,都邺城(今河北临漳县西南邺镇)。次年,灭后赵。永兴三年(352)为前燕所灭。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设文案、帮文案各1人,稿书3人。负责拟公文,呈递钦差驻藏大臣审核,经修改后,再发交满印房缮写。人员由驻藏大臣调藏随员充任。宣统(1909—1911)年间,由驻藏大臣联豫奏准,
明代地方官署名。洪武七年(1374)七月置。总辖河州、朵甘、乌思藏3卫。治所在河州(今甘肃临夏)。后升河州卫指挥使韦正为都指挥使,升朵甘、乌思藏2卫为行都指挥使司,故于九年(1376)十二月废西安行都
?—前102匈奴大当户。一作稠离、铜离、雕离。武帝元狩二年(前121),从匈奴浑邪王(又作昆邪王)归附汉朝。被封为常乐侯,赐食邑570户。太初三年(前102)卒,子广汉袭爵。
见“高昌故城”(1918页)。
渤海王国置。为中京显德府铁州辖县之一(一说为州附郭县)。县治故址一说在今吉林省敦化县西南马号村,或说在朝鲜咸镜北道茂山一带。盛产铁,“位城之铁”是渤海著名物产之一,为时人所贵。铁州当因此得名。辽灭渤海
伊斯兰教译著。清末伊斯兰学者马复初口述,弟子马开科等译。成书于清同治四年(1865)。分上、下两卷。书名乃阿拉伯文伊斯兰教经典《甫苏思》的意译。为《四典会要》之续篇。“大化”取意真主化育万物,化生万物
参见“牛皇节”(358页)。
鄂伦春族中萨满用以登记各种神的一种神具。鄂伦春语音译。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为一长方形细木棒,长47公分,每边宽2.6公分,一端系有多种颜色的布条。萨满(巫师)每年或隔年祭祀一次神
见“喀喇汗王朝”(2208页)。
见“阿票”(11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