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狩
清代八旗官兵冬季畋猎之称。古有春蒐、夏苗、秋狝、冬狩之分,清代沿之。康熙二十一年(1682)迄嘉庆六年(1801),八旗官兵相沿于每年冬季举行步猎二三次,于京城外就近演练以习武,委官充当临时营总或由都统等率往。乾隆(1736—1795)以前,京城外远近地荒旷者多,常有野兽出没。嘉庆初,仁宗顒琰以近远郊俱已垦熟,无虎豹,遂谕令停止京旗官兵冬狩。同治、光绪间(1862—1908),冬狩之典或于南苑行之。
清代八旗官兵冬季畋猎之称。古有春蒐、夏苗、秋狝、冬狩之分,清代沿之。康熙二十一年(1682)迄嘉庆六年(1801),八旗官兵相沿于每年冬季举行步猎二三次,于京城外就近演练以习武,委官充当临时营总或由都统等率往。乾隆(1736—1795)以前,京城外远近地荒旷者多,常有野兽出没。嘉庆初,仁宗顒琰以近远郊俱已垦熟,无虎豹,遂谕令停止京旗官兵冬狩。同治、光绪间(1862—1908),冬狩之典或于南苑行之。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简称“乌思藏宣慰使”。“乌思”指前藏;“藏”指后藏;“纳里速古鲁孙”意为阿里三路。相当今西藏地区。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
见“别失八里”(1070页)。
亦译苏古笃、苏古杜,见“火不思”(392页)。
明代专门记述台湾高山族风土人情的叙事文章。作者陈第,字季立,号一斋,福建连江人。万历年间曾随浯屿将军沈有容赴台抗倭,亲临高山族村社实地调查访问,于万历三十一年(1603)回大陆后撰成此文,详记高山族人
藏语“差新”、“差兴”、“差莎”、“差丹莎新”的意译。即支差的土地。民主改革前藏族地区称为※差巴的农奴从农奴主处分得的一种份地名。其条件是必须保证为农奴主支应各种徭役,或者还有实物、货币等,并被固着在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为乌丸(即乌桓)族遗裔,故亦自称“乌丸国”。《旧唐书》称该部位于“那河(今嫩江)之北”,具体所在有三说:一说在今大兴安岭东侧之阿伦河与雅鲁河之间;或说在嫩江西岸支流诺敏河北及甘河上游
见“回离保”(781页)。
渤海王国置。因地近涑沫江(一作粟末水,今第二松花江)而得名。为渤海三独奏州之一。州治故址皆认为在今吉林省吉林市附近(有具体说其在市北乌拉街西土城子)。辽灭渤海后,其民被迁居辽东半岛,仍以原州名置州统之
古城名。今黑龙江省依兰县治。原称依兰哈拉或依兰喀喇。建于清康熙五十四年(1715)。城周5里,池深7尺,宽8尺。为八旗兵驻防城。雍正十年(1732)设副都统,辖域东西4300余里,南北400余里。统协
见“大蔑孤”(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