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俄
傈僳语音译,意为“由同一祖先的后代所组成的集团”。旧时云南怒江傈僳族地区氏族组织的残余形式。约16世纪中叶,傈僳族诸氏族在陆续进入怒江地区过程中,因不断遭逢战乱,氏族组织逐渐解体;定居怒江后,诸氏族散居各地,原来之氏族组织难以保持,氏族内部除保存着象征性的共同名称如虎、熊、猴、蛇、羊、鸡、鸟、鱼、鼠、蜂、荞、竹、菜、麻、柚木、犁、霜、火等及血缘亲属关系和某些观念上的联系(如在进行具有血族复仇性质的械斗—“奢来合”时,承担有互助义务)外,在经济生活上的联系已很淡漠,其他方面亦仅剩躯壳。
傈僳语音译,意为“由同一祖先的后代所组成的集团”。旧时云南怒江傈僳族地区氏族组织的残余形式。约16世纪中叶,傈僳族诸氏族在陆续进入怒江地区过程中,因不断遭逢战乱,氏族组织逐渐解体;定居怒江后,诸氏族散居各地,原来之氏族组织难以保持,氏族内部除保存着象征性的共同名称如虎、熊、猴、蛇、羊、鸡、鸟、鱼、鼠、蜂、荞、竹、菜、麻、柚木、犁、霜、火等及血缘亲属关系和某些观念上的联系(如在进行具有血族复仇性质的械斗—“奢来合”时,承担有互助义务)外,在经济生活上的联系已很淡漠,其他方面亦仅剩躯壳。
鄂伦春族旧时住房的一种。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小兴安岭地区。毕拉尔路鄂伦春人过去冬季多居此种住房。形状和内部设置与※仙人柱相同。构造:将长约1丈5尺的圆木劈成两半,斜立成圆锥形骨架,上盖以蒿草,再培上
藏语音译,意“分成租土地”。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以劳役地租为主要形式的情况下出现的一种实物地租形式。出租者有农奴主,也有被农奴主分予份地的※差巴。租期不定,一部分立有租佃契约,一部分仅在农奴主掌管的《土
1881—1935清末及民国时期蒙古王公。内蒙古巴林左旗人。札萨克丁固尔札布子。光绪二十九年(1903),父卒,袭札萨克固山贝子。亲赴北京谢恩,深得慈禧太后欢心,恩准重修巴林府。辛亥革命后,翊赞共和。
※西羌的一支。或说为东汉时※钟羌的分支部落且(旦)昌所领部落发展而来。魏晋南北朝时,分布于今甘肃南部白龙江中上游一带。《北史·宕昌传》载:其族皆以姓别自为部落,酋帅皆有地分,不相统属。其民以畜牧为业,
见“崇寿寺”(2060页)。
伊斯兰教世界向属民征收的一种牧业和商业税。又译扎尕提。税额占总收入的2.5%。19世纪60年代阿古柏侵入新疆后,在南疆各地也强行实施这一赋税制度,并将其税额提高至5%左右,又将每年征收一次改为每年收两
?—597隋桂州(州治今广西桂林市)俚人首领。隋文帝开皇十七年(597)春二月,率俚人反隋,震撼桂州各地。闻朝廷遣员外骑侍郎何稠等发岭南、岭北官军前来镇压,在白石洞一带密林中凭险设栅埋伏,重创前来征剿
北魏在平城以北所设六个军事重镇合称。北魏初年为拱卫京城,防御柔然南扰及镇抚北方诸族,在京都平城(今山西大同市东北)以北,阴山南北,自西而东设置沃野(今内蒙古五原县东北)、怀朔(今内蒙古固原县西南)、武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阔脱臣”、“库特齐”。释义诸书各异:《元朝秘史》释为“家人”、“伴当”;《元史语解》作“跟役”;《元史·兵志二》称“侍上带刀及弓矢者,曰云都赤、阔端赤。”《元史·张珪传》又称:
参见“庞特勤”(14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