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罗沙
见“别里沙”(1069页)。
见“别里沙”(1069页)。
又作“转生”、“化身”。喇嘛教首领的继承制度。本于佛教灵魂转世、生死轮回之说,上自达赖、班禅,下至呼图克图等,皆能不昧本性,身死后,寄胎转生,复接其前身之职位。始于噶玛噶举派第二代祖师※噶玛拔希(12
契丹科举制度,有乡、府、省三试之设。凡府中,曰“府解”。
清末民初在新疆经商的不法俄商。又译赛义德·阿吉。乌孜别克族。原籍新疆和田。年轻时去俄国求学并加入俄籍,曾在沙俄间谍机构受过训练。后被派回新疆于田县策勒村充当商约。由于沙俄驻喀什领事公开支持和怂恿,气焰
见“满达拉图”(2391页)。
书名。南宋李心传撰,为所著《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的姊妹篇。40卷。记南宋高宗、孝宗、光宗、宁宗四朝史事。始建炎元年(1127),迄嘉泰二年(1202),记70余年间有关诸事605项。有甲乙两集。甲集20
官名。职位仅次于宣慰使,在少数民族地区授任土官,在宣慰使缺员时,则承担宣慰司的全部事务,起宣慰使作用。元代秩从三品,明代正四品。参见“宣慰使”(1747页)
即“水达达”(424页)。
清政府加强统治回民的一种制度。乡是社会基层行政单位,乡约为一乡首领。雍正年间(1723—1735)始行于河州(今甘肃临夏)各地。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
清末绥远垦务机构之一。光绪二十八年(1902)六月三十日成立,专门办理后山八旗牧厂地垦务事宜。放垦土地共达3000余顷。后停办。民国二年(1913)复设,更名“后山八旗牧厂垦务新局”,主要清理民欠荒价
书名。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永保撰。嘉庆十年(1805)兴肇增补。全书4卷。分疆里、城防、坛庙、田赋、关税、俸饷、军器、水利、卡伦、军台、贸易、牧厂牲畜等。是书取材多源于塔尔巴哈台档册,记述精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