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黎
见“匹黎尔”(197页)。
见“匹黎尔”(197页)。
? —1732清初文臣。满洲镶红旗人。兆佳氏。康熙四十三年(1704),由笔帖式授礼部主事。五十六年(1717),兼副参领。五十七年迁工部员外郎。雍正三年(1725),迁参领,擢镶红旗满洲都统兼火器营
佤语音译,意为“奶母钱”。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男子结婚后送给岳母的财物。过去西盟大马散等一些村寨男子结婚后一二年都得送给岳母若干半开(旧时云南地方所铸银币)及猪、酒等财物,其数量按传统习惯要与妻子父
即“兀的改”(108页)。
部族名。居住黑龙江流域部分女真人的总称。萨哈连,满语意为“黑色”,黑龙江古有黑水之称,此部居之,故名。地当今黑龙江瑷珲城至黑河口西岸,乌苏里江口,松花江、黑龙江合流之西苏鲁河等地域。清初为索伦、达斡尔
?—1966辛亥革命志士。字晏山。回族。祖籍江苏铜山。后迁居湖北襄阳。1905年应征入张之洞湖北常备军马队。1906年进入湖北陆军第八镇马队第八标二营充当学兵。1909年加入共进会,被委任为马队第八标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贝勒※西第什哩长子。康熙四十五年(1706),父卒,弟丹津多尔济袭贝勒爵,协理旗务。五十八年(1719),随哲卜尊丹巴呼图克图入觐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阿力路协领公署”。“力”,一作“里”。因所管居民分布在阿力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
官名。为土司制度中长官司或军民长官司主官。名称始于元代,以民匠提举司所领地域阔远,人户散处,于政不便,因酌远近众寡,于北部、东部、西北部立长官司分领之,掌军兵、民匠及钱粮等事。其置于西南诸溪洞者,谓之
?—1755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赫舍哩氏。大学士希福曾孙。雍正元年(1723)进士,授庶吉士,散馆编修。十二年(1734),充日讲起居注官,迁侍讲。十三年,命在尚书房行走。乾隆元年(1736),转
见“楚里”(23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