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春
即“乌春”(329页)。
即“乌春”(329页)。
清政区名。简称“盛京”。明崇祯七年(后金天聪八年,1634),皇太极改沈阳为盛京,顺治元年(1644),清军入关,以盛京为留都,悉裁东北明置诸卫所,作为特别行政区,设留守盛京内大臣(一作昂邦章京)、副
见“邵固”(1261页)。
满语与鄂伦春语音译。满语“塔坦”意为“窝铺”或“外出的住处”,“达”是“头目”或“长”的意思。鄂伦春语意为“一个火堆的首领”,两者皆指“家族长”或“狩猎长”、“小组长”。鄂伦春族※“乌力楞”为家族公社
贵州彝文史书。主要记载水西(今贵州大方、黔西一带)官制。水西土司划其辖地为12则溪,设官治事。最高官职称兹目(汉称土司),大部落称慕濯、玛濯、玛衣、衣胥。把事总称阿牧。文职谘议者称更苴、慕魁、濯魁;执
清初天文学家。字长公,江南徽州府新安卫(今安徽省歙县)人。回族。明时为新安所千户。崇祯十年(1637),因弹劾大学士温体仁、给事中陈启新、遭廷杖,谪戍辽西。清顺治(1644—1661)中,以德国人汤若
河名。又作大金沙江。中国西南地区大河之一。发源于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普兰县玛法木错,上游称马泉河,东流至后藏称藏布江,流经山南地区乃东县境雅隆地方得此名。“雅鲁”为“雅隆”之变音。又东流至林芝地区墨脱县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牧区租牧主牲畜为生的牧民。自己无牲畜,靠租牧主奶牛维持生活。租金很高。人身依附於土官,不能随意迁出部落,凡逃至其他部落被送回或抓回,将遭毒打、罚款、抄家,甚至处死。获土官同意
金代地方行政建置。天德五年(1153)改汴京路置。治所在南京(今河南开封),辖有开封、归德、河南3府,邓、许、毫3个节度使州和陕、毫(贞祐三年升为节度使州)、陈、蔡、郑、颍、宿、泗8个防御州及睢、单、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德宏等地傣族土司辖区内的一级行政单位。相当于区或乡,大小不一,小的辖四五寨,大的10余寨。设㽘头一人,负责下达土司命令和各种粮款差役的摊派,并有权处理辖区内公共事务。由
见“血族复仇”(8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