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凉武王
见“秃发乌孤”(1084页)。
见“秃发乌孤”(1084页)。
①清朝武官。蒙古正红旗人。初任护军参领。顺治十一年(1654),随宁海大将军宜尔德征明鲁王至浙江舟山,大破南明舟师于海上。十四年(1657),叙功,授拖沙喇哈番(云骑尉)。后从征福建,于厦门战亡,优赠
参见“大凉族”(87页)。
见“史继先墓志”(567页)。
明朝州县统治的基层组织。以110户为1里,里分10甲。后转为明三大徭役(里甲、均徭、杂泛)名称之一。参见“里甲制度”(1081页)。
清代新疆管理蚕桑业之机构。左宗棠收复南疆后,以南疆气候温和,各地皆植桑树,农民亦乐于发展蚕业,遂招募浙江士民熟习蚕务者带蚕秧、蚕种及蚕具至新疆,教授当地人民栽桑、育蚕、缫丝,并先后在哈密、吐鲁番、库车
见“蓟县白塔”(2317页)。
详见“塘波且万户”(2312页)。
哈萨克三部之一。又称奇齐克玉兹、奇齐玉斯(小玉兹)、小帐。因位于哈萨克草原西部,故名。形成于16世纪初年。虽称为“小帐”、或“小玉兹”,实则势力最大。夏牧地主要分布于乌拉尔、托博尔两河、伊尔吉兹河、图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刍为刍灵,亦称“处容”。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上元条载:“男女年值罗睺直星者,造刍灵,方言谓之处容”。其俗于正月十四日夜,扎草人,于
匈奴姓氏。原为氏族名,后成为姓氏。晋代,与呼延氏(原作呼衍氏)、卜氏(原作须卜氏)、兰氏为四大姓。历任左右都侯等要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