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时期的社会组织形式。原为女真部落联盟组织形式,无定制,金朝建立前一年(1114),阿骨打(金太祖)定制:三百户为一谋克(女真语“百”,“百夫长”之意),十谋克为一猛安(“千”,“千夫长”之意),后
书名。以蒙文撰写。作者佚名。成书时间据推测约在咸丰五年(1855)。书中详细记录哲布尊丹巴一世、二世、三世的生平,对四世、五世、六世、七世仅简单记录其出生、坐床概史。英人鲍登从蒙文译成英文,名《库伦的
?—1689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瓜尔佳氏。通满、汉文。顺治举人。九年(1652),授修撰。十年,擢弘文院侍讲学士。十一年,擢弘文院学士,受命纂太祖、太宗圣训及删订历代通鉴,任副总裁。十四年(165
见“图们江”(1435页)。
清代内蒙古札萨克及其亲属将其私地租与汉人耕种的土地。也称内仓租地。相对于※小仓租地而言。约在雍正(1723—1735)以后,设立仓长,专门办理出租事项,承租人与仓长缔结租赁契约,即可开垦土地进行耕种。
西夏监军司名。建年不详。驻地天都山(今宁夏海原县西)。备御宋泾原。
即“戈什哈”(283页)。
?—1333元朝大臣。字存初。蒙古克烈氏。中书右丞※按摊子。幼充武宗宿卫,累官湖南道宣慰副使。督有司治兵守境,以遏广西徭民起事。历迁湖广行省左右司郎中、佥会福院事、吏部尚书。泰定(1324—1328)
清乾隆(1736—1795)后对撒拉族聚居地区“内八工”和“外五工”的合称。※“工”,突厥语音译,指村镇、城堡等基层行政单位,相当于乡,管辖数村。前者指位于黄河南岸今循化县城以西的街子工、查加工、苏只
即“王昭君”(2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