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楼
见“四楼”(552页)。
见“四楼”(552页)。
清代新疆乌什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乌什。三十年(1765),迁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帮办大臣来驻,改称乌什参赞大臣。五十二年(1787)复旧制。衙署有章京2员、笔帖式2员、委笔帖式4员、
新疆维吾尔族民间技艺。维吾尔语音译,意为“高空走绳”。类似杂技中走钢丝。其法,在高达30余米的大杆顶端,系一根约80米长碗口粗的大绳,将其斜拉至地面。表演者手拿一根3米长木杆,在悠扬乐曲伴奏下,赤脚上
见“高昌故城”(1918页)。
见“费雅喀”(1771页)。
汉籍对藏传佛教(喇嘛教)萨迦派的俗称。因寺院外墙饰以红、白、黑三色花条,故称。藏传佛教文献多不用此称。详见“萨迦派”(2007页)。
杂史。明张志淳(自号南园野人,江宁即今江苏南京人,祖籍云南保山)撰。约成书于嘉靖五年(1526)。内容颇广,记载和考证滇事的有30余条,多可取,言边事更详实。如卷2“麓夷”条,卷7“夷种贵”条,“猛密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哈鲁所。永乐四年(1406)月设。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六年(1408)二月,女真野人首领贾令哈、火秃等56人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弗朵秃河等11卫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改作阿津河卫。清代有阿津河,在兴京(今辽宁新宾县西
十六国南北朝时期※宕昌羌所建政权。东汉时出现旦(误作且)昌羌部落。至※梁懃(勤)称王。辖地自仇池以西东西千里,带席水以南8百里,相当今渭水以南、白水江以北的白龙江上游地区,政治中心在甘肃宕昌县。传至孙
即“哈剌嗔”(16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