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沃沮
见“东沃沮”(512页)。
见“东沃沮”(512页)。
清末民初地方建置。位于辽河下游东岸,境域南北平均约90里,东西平均约80里。南与东南至盖平县界,东北至海城县界,西北至盘山县界。古为营州地。夏、商属青州。战国至汉属辽东郡。南北朝为后魏所据。隋入高句骊
见“按出虎水”(1623页)。
古地名。秦昭襄王三十五年(前272)秦国设置,管理渭水上游绵诸、邽、冀、䝠、狄等戎。治所初在陇西,汉武帝元鼎三年(前114)设天水郡以后,东部属县归天水郡,西部属陇西郡,郡治移至狄道(今
元代在四川羌族地区设置的土司名。隶松潘宕叠威茂州等处军民安抚使司。设达鲁花赤1员,万户1员。
藏语音译,意为“不变科巴”,或译为“无期科巴”,汉称“死科巴”。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农奴的等级之一。与西藏地区※“堆穷”(小户)相似,是头人、大寺庙和大活佛的附属户。终身被禁锢在份地上,世代为主人当
民国时期新疆官员。于田县人。维吾尔族。1912年在县知事戴承谟号召下,与部分维吾尔族上层集体加入国民党。不久,被新疆地方军阀杨增新查禁,逃奔内地。1925年潜回新疆,利用省师范学校作基地,宣传三民主义
见“甘麻剌”(428页)。
见“捕鱼儿海子”(1854页)。
?—1865或1867清朝将领。满洲正红旗人。鄂栋氏。嘉庆间,任三等侍卫。道光六年(1826),同巡抚武隆阿镇压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回部”起事。后历任总兵、提督、绥远将军。咸丰三年(1853),赴
契丹死刑之一。即活埋。《辽史·刑法志》称: “生瘗……归于重法”。辽太祖神册三年(918),“皇弟迭烈哥谋叛,事觉,知有罪当诛,预为营圹,而诸戚请免。……涅里衮自缢圹中,并以奴女古、叛人曷鲁只生瘗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