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字典>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南甸宣抚司

南甸宣抚司

明代傣族土司名。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置南甸路军民总管府,南甸之名自此始,意即“腾冲府南部之郊”。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南甸府。永乐十一年(1413),降为州。宣德三年(1428),麓川思氏侵夺其地,明廷谕还之。正统三年(1438),麓川复夺其境内罗卜思庄等278村。九年(1444),升为南甸宣抚司,以知州刀落硬为宣抚使,治所在今云南梁河县东北。与干崖、陇川宣抚司合称“三宣”。清沿明制。民国时期,土司刀氏依旧承袭,元年(1912),设八撮县丞。二十年(1931),置准县级的梁河设治局,因境内有小梁河而得名。但南甸宣抚司依然存在。

猜你喜欢

  • 长岭县

    县名。在今吉林省西部。元为开元万户府地。明属福余卫。清为郭尔罗斯前旗地,称长岭子。光绪三十三年(1907)以原析置的农安县垦区扩大,复析该县农家、农齐、农国三区土地置此县,治长岭子。为清末实行放垦,割

  • 和林路

    见“和宁路”(1445页)。

  • 吐鲁番

    见“土鲁番”(68页)。

  • 阿赖

    ?—1678清朝将领。喀尔喀蒙古人。莽努特氏。天聪年间(1627—1636),携家属投后金,隶正黄旗蒙古。奉使阿鲁部,招降部长数人,以功赐号“达尔汉”,优免赋役。后率兵追逃众,征喀木尼喀部,擒其部长叶

  • 筷子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

  • 旺家族

    党项部族名。地在环州(今甘肃环县)境。本附属于宋朝。宋景德二年(1005)二月,拓跋部首领李德明侵宋环州,破其族部,执其首领都子等。大中祥符六年(1013)九月,都子率部族还,宋朝遣使抚慰之。

  • 卧有克衣

    即“敖约克”(1795页)。

  • 内齐托音一世传

    书名。木刻本,蒙古文,经装共92叶。据内齐一世弟子的备忘录、笔记及访问当时王公,僧侣所得资料撰写,成书于清乾隆四年(1739)。额尔德尼毕力衮达赖。记叙内齐托音一世生平事略、主要的宗教活动和政治活动,

  • 金肃宗

    见“颇剌淑”(2139页)。

  • 认月钱

    清代新疆陋规之一。是时因各驻扎大臣及阿奇木伯克衙门经常任意役使工匠,使广大维吾尔族人民深受其苦。为逃避差役,受派者每月交纳认月钱数百至1—2千文普尔钱,以祈免除差徭及年例额征钱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