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诏威成王
见“盛逻皮”(2033页)。
见“盛逻皮”(2033页)。
怒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碧江县怒族对氏族公有土地的称谓(福贡县怒族称“阿木拉麻”,贡山县怒族称“马大木娃”)。凡本氏族成员均可开垦耕种,但只有使用权利,不能进行买卖,一经丢荒,他人便可开垦耕种。到20世
傣语音译,又名宣慰田。旧时云南车里宣慰使司宣慰使(傣族称“召片领”)世袭领有和直接经营的私庄,系从村社耕地中划出和圈定的,为领主官田之重要部分。用以出租给村社集体,向其征收官租。有两种地租形式:一种是
回族曲艺之一种。流行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其特点是多人同台演出,一般为先领唱,后合唱,每段均有齐声合腔,有时也间以说白。每段唱词常由花名起兴(如茉莉花、牡丹花等等),引出演唱内容,最后回到花名上来以告结束
见“玛罕木特”(953页)。
见“兀计温卫”(110页)。
?—1696清朝大臣。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初从科尔沁札鲁特地方率众归清,授一等侍卫,累晋至散秩大臣、内大臣。康熙三十三年(1694),奉差安设口外路驿站,于喜峰口外设立15站,古北口外6站,独石口外
古县名。隋开皇五年(585),改沙渠县置,治所即今湖北恩施县。南宋开庆元年(1259),移治于城东倚子山。元至元十三年(1276)还旧治,二十二年(1285)废。土家、苗等族先民居此。
18世纪初新疆喀什噶尔(今喀什)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一译阿哈玛特、木墨特、艾赫麦德。维吾尔族。※阿帕克和卓孙,雅雅和卓第三子。康熙三十四(1695),阿帕克死,妻哈努姆帕夏谋将王权交亲生子玛哈氐,杀雅
明代壮族农民起义之一。隆庆年间(1567—1572),柳州府属迁江县的北三(今属来宾)、来宾县的北五和柳江县的三都、五都等处壮族农民举行武装起义。因义军擅长用毒弩打仗,箭无虚发,人强马壮,矫健轻捷,屡
见“瓜藤亲”(5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