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白
拉祜语音译,意为“分家”。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地区拉祜族的母系大家庭中已婚女儿提出与其丈夫从大家庭中分出独过的一种形式。十分简单,只须已婚女儿的父母同意,女儿与其丈夫便可另建居屋和土灶,带走属于自己的生产工具、家畜、家禽、衣物及其他生活用具,父母分给她部分土地,由她与其丈夫另行砍烧耕种;若分家后仍要求留在公共房屋内,则另备土灶即可,因为在当地一个土灶标志一个家庭。
拉祜语音译,意为“分家”。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地区拉祜族的母系大家庭中已婚女儿提出与其丈夫从大家庭中分出独过的一种形式。十分简单,只须已婚女儿的父母同意,女儿与其丈夫便可另建居屋和土灶,带走属于自己的生产工具、家畜、家禽、衣物及其他生活用具,父母分给她部分土地,由她与其丈夫另行砍烧耕种;若分家后仍要求留在公共房屋内,则另备土灶即可,因为在当地一个土灶标志一个家庭。
1891—1956内蒙古最大活佛章嘉呼图克图六世(一作七世)。又译罗藏巴丹丹丕钟麦,简译贝丹旦丕仲美,或作雳迎叶锡道尔济。加佛教传说的13位先世,亦称第十九世。一说蒙古族,一说藏族。生于青海互助县南门
参见“促瓦长官司”(1683页)。
书名。波斯史家阿老丁·阿塔蔑力克·志费尼(Ala’ u‘d-Din‘Ata—Malik-i-Juwayni)著。作者在蒙古汗国服官近40年,曾任蒙古镇守呼罗珊大臣阿儿浑秘书和报达长官。三次入朝哈剌和林
见“南京”(1586页)。
地区名。位于今黑龙江省西部,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置,治所即今嫩江县。辖域东西400余里,南北600余里。东界瑷珲厅,西接西布特哈,南连讷河厅,北临漠河厅。六朝以前沿革同※龙江府。隋属南室韦地。唐
见“圣玛利亚教堂”。
见“多罗土蛮”(851页)。
清朝大臣。字子维。蒙古镶黄旗人。初历任理藩院誊录官、笔帖式、主事、员外郎等职。光绪七年(1881),赏加四品衔。八年,充西藏随印司员。十年(1884),以办理唐廓交涉案有功,充开导洋务委员。十四年(1
见“阿帕克和卓”(1236页)。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元至正(1341—1368)年间置(一作永乐五年由明玉珍所设宣抚司改置,下辖东流和臈壁峒两蛮夷官司),治今湖北来凤县西南。明洪武四年(1371),安抚使田驴蹄归附,令袭原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