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弓
官名。清代内务府武备院下管辖弓匠之官。初称弓匠固山达,后改称弓匠协领,※包衣七品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称司弓。四十四年(1779)定:正职3人,各给六品顶戴,食七品双俸;委署司弓3人,各给七品顶戴,食八品双俸。皆不分正从,属武职品级。逢采取弓胎之年,以正、委职各1人率属,分赴大水峪、墙子岭砍伐输京。督率弓匠制造皇帝、王公、官员、八旗官兵所用之弓。※京旗各佐领下例设弓匠一名,即于此职辖下学习修造弓箭技艺。
官名。清代内务府武备院下管辖弓匠之官。初称弓匠固山达,后改称弓匠协领,※包衣七品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称司弓。四十四年(1779)定:正职3人,各给六品顶戴,食七品双俸;委署司弓3人,各给七品顶戴,食八品双俸。皆不分正从,属武职品级。逢采取弓胎之年,以正、委职各1人率属,分赴大水峪、墙子岭砍伐输京。督率弓匠制造皇帝、王公、官员、八旗官兵所用之弓。※京旗各佐领下例设弓匠一名,即于此职辖下学习修造弓箭技艺。
?—1743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一译苏尔札、素尔扎。博尔济吉特氏。西藏※拉藏汗次子。康熙五十六年(1717),以准噶尔部大策凌敦多布进犯西藏,随父率兵抵抗。兵败,退守布达拉宫。因噶卜伦沙克都尔扎布
契丹地方官署名。一记为转运使。掌管西京道(治在大同府,今山西大同)财政。此计司不同于中原之计省,不主全国财政,《辽史·百官志》称:“四京随宜设官,为制不一。”上京称盐铁、中京称度支、东京称户部、南京称
?—1658明末大臣、文史家、诗人。字静之,山东掖县人。回族。出身于官宦世家。明天启五年(1625)进士。任河南夏邑县知县,授吏部主事、迁太常寺卿,因得罪中贵,贬归故里。以地方变乱,莱州被围,倡守御,
明代云南耿马土官。参见“们罕金”(573页)。
见“白云梯”(598页)。
见“槃瓠”(2457页)。
参见“希布察克部”(1108页)。
书名。广西少数民族志书。1卷。清陆祚蕃(字武园,浙江平胡人,汉族)撰。康熙年间(1662—1722)成书。作者督学广西时,因不适应当地道路险阻,而屡遭守土有司非礼,因作是书记之。内容除感叹道途险阻外,
元惠宗(顺帝)妥欢帖睦尔年号。1333—1335年,凡3年。
①铁勒诸部之一。游牧于铁勒诸部之最南端。初附属突厥汗国,及突厥颉利可汗败亡后,归附于薛延陀汗国。唐贞观二十年(646),薛延陀汗国亡,其首领大俟利发浑汪举部附唐。次年,唐以其地置皋兰都督府。后又分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