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副都统
清朝管理呼伦贝尔地区的最高长官。雍正十二年(1734),在伊敏河西岸(今海拉尔市正阳街地区)筑呼伦贝尔城,设统领管理。乾隆八年(1743),清政府改设副都统衔驻呼伦贝尔城,称呼伦贝尔副都统衔总管,隶黑龙江将军。光绪六年(1880),改为副都统,管理呼伦贝尔地区。三十四年(1908)裁撤,改设兵备道加参领衔。民国后一度设副都统,不久复撤销。
清朝管理呼伦贝尔地区的最高长官。雍正十二年(1734),在伊敏河西岸(今海拉尔市正阳街地区)筑呼伦贝尔城,设统领管理。乾隆八年(1743),清政府改设副都统衔驻呼伦贝尔城,称呼伦贝尔副都统衔总管,隶黑龙江将军。光绪六年(1880),改为副都统,管理呼伦贝尔地区。三十四年(1908)裁撤,改设兵备道加参领衔。民国后一度设副都统,不久复撤销。
明代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首领。蒙古族。博尔济击特氏。成吉思汗弟哈布图哈萨尔第十六代孙。库缓次子。16世纪中叶,称卫拉特汗,为卫拉特蒙古诸部中第一个称汗者。
国号。北宋庆历元年(1041),※侬智高在傥犹州(今广西靖西县东)所建。参见“侬峒起义”(1462页)。
旧时西藏※三大领主对乞丐也要征敛的劳役、实物或货币差。包括:一、向其领主缴纳的※人役税;二、领主修寺院、私宅和庄园时须作数日小工或交代金;三、如在※传召法会期间行乞,须事先从※铁棒喇嘛处购买乞讨证;四
匈奴官名。见“渐将王”(2118页)。
藏语音译,又译久本,意为“十户长”、“什夫长”,藏区多设此职,为藏军中最低武职。解放前,在四川甘孜藏族牧区基层组织中,此职只管一个“足伙”(十户牧民),由※“车瓦”(当差纳税者)等级的牧民轮流担任,任
古郡名。东汉建安十五年(210),刘备改临江郡置,治所在今湖北宜都县。领县4。隋开皇七年(587)废。南北朝时※宜都蛮居此。其地各族多迁至他地,与今土家族、汉族或苗族融合。
见“军户”(925页)。
蒙古国大将。又译按只带、按只台、按只吉歹、阿勒赤歹等。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弟※合赤温之子。勇谋善断,自幼从成吉思汗征战。宋嘉泰三年(1203)侦知克烈部王罕军来袭,预告铁木真(成吉思汗)为备,并随军击
?—1840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原为孜本,嘉庆十一年(1806),补授噶伦。十七年(1812),因失职使犯人潜逃出境,受理藩院议处。道光二年(1822),因捐款修西藏敏珠尔伦吉竹布贝寺,赏花翎
?—1909清代蒙古族王公。阿拉善旗人。博尔济吉特氏。札萨克和硕亲王※贡桑珠尔默特子。光绪二年(1876),受命袭父爵。四年(1878),赐御前行走。屡率属进京朝觐,多获赏赉。十九年(1893),阿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