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志
书名。清道光二十六年(1846)钟方纂辑。全书51卷,分别载述其山川形势、地理沿革、城乡建置、风俗物产、户口田赋、历史古迹、官制兵备、台卡屯务、王公源流等各项。所述俱详尽,是研究清代哈密地区历史的重要史料。有抄本及边疆丛书本。
书名。清道光二十六年(1846)钟方纂辑。全书51卷,分别载述其山川形势、地理沿革、城乡建置、风俗物产、户口田赋、历史古迹、官制兵备、台卡屯务、王公源流等各项。所述俱详尽,是研究清代哈密地区历史的重要史料。有抄本及边疆丛书本。
?—1908清末东部蒙古抗垦斗争首领。内蒙古卓索图盟士默特左旗(今辽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蒙古族。光绪二十八年(1902),清政府全面推行放垦蒙地。三十年(1904),组织武装,进行抗垦斗争,活动于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哈喇乌苏卫。永乐五年(1407)三月,黑龙江等处女真首领早哈(又译恼纳)、虎失忽等170人来朝贡马,以其居地置卫,与亦速里河卫同时设立。以早哈为指挥使,虎失忽等为指挥
亦称包商制。清代地方官府在羌族等地区推行的一种征收捐税方式。州县衙门将每年征收的各种捐税的权力交给当地一些土豪承包。承揽人按州县规定包额负责向当地摊派、征收捐税。承包人往往多派多收,巧立名目从中渔利,
唐代党项首领。约生于隋唐之际。折氏为云中(今山西大同)大族。唐武德年间(618—626),由代北(指今山西恒山及河北小五台山以北地区)迁入河西府谷(今陕西府谷),为河西折氏始祖。其后世历仕麟(今陕西神
清末在云南西南部边疆设置的地方统治机构。清政府为了镇压当地少数民族的不断反抗和加强对这一地区的直接统治,于光绪十三年(1887)在澜沧建置直隶镇边厅,治所设在勐朗坝(今澜沧县治),直接派兵驻防,辖今孟
见“东乡族”(510页)。
1119—1178金大臣。本名娄室。女真族。纥石烈氏。回怕川(今吉林省辉发河)人,后随父太宇徙居宣宁(今内蒙古凉城东北)。聪敏忠正,善决断。天会(1123—1137)中,被选中为女真字学生,送京师。曾
僜语音译,意为“同姓公有地”。解放前西藏察隅地区僜人所保留的氏族土地公有制的残余形态。同一姓氏的人们在村周围公有的荒地、山林和猎场,归本姓成员自由使用,住在外村的同姓人仍享有使用本地同姓人公有地的权力
?—1475明朝大臣。字孟仁。回族。先世西域人。元时入居闽县(今属福建福州市),从舅父翰林萨琦入都,以能书授中书舍人。正统十四年(1449)瓦剌也先内犯,于土木堡俘明英宗,并挟明英宗登土城,邀大臣往迎
官名。县丞为知县的佐官,分掌粮马、巡捕等事。秩正八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授当地头人为土县丞,令管理本辖区事务,守疆土,抚土民,修职贡,听征调,纳租赋,效忠中央王朝。颁给铜印、敕命,赐冠带,多数准世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