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迪尔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一译哈第尔。乌什人。清郡王衔贝勒※霍集斯第四子。乾隆四十六年(1781),受命袭父爵,赐乾清门学习行走。五十四年(1789),任镶红旗蒙古都统。嘉庆四年(1799),赐御前行走。次年,编入蒙古镶黄旗。十六年(1811),受命代表清廷赴喀什噶尔(今喀什)祭奠郡王伊斯堪达尔。道光四年(1824),返乌什祭祖。因呈控田产被占不实,被命休致。旋授内大臣。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一译哈第尔。乌什人。清郡王衔贝勒※霍集斯第四子。乾隆四十六年(1781),受命袭父爵,赐乾清门学习行走。五十四年(1789),任镶红旗蒙古都统。嘉庆四年(1799),赐御前行走。次年,编入蒙古镶黄旗。十六年(1811),受命代表清廷赴喀什噶尔(今喀什)祭奠郡王伊斯堪达尔。道光四年(1824),返乌什祭祖。因呈控田产被占不实,被命休致。旋授内大臣。
清雍正乾隆年间贵州东南部苗民起义。为反抗清廷的军事强制和武力镇压,雍正十二年(1734),古州苗民包利欲行暴动,遭逮捕,经斗争获释。十三年二月,因地方官吏以征粮为名大肆敲榨,古州(今贵州榕江、黎平、从
见“和卜罗卫”(1448页)。
1206—1271元朝大臣。字显道。西唐兀氏。夏献宗时(1223—1225)右丞相高良惠子。夏乾定三年(1225)举本国进士第。西夏亡,隐居贺兰山。元太宗访求河西贤者,因被推荐,太宗召见欲之,遽辞归。
1876—1926清末抗税斗争首领。满族。光绪三十三年(1907),奉天(今辽宁沈阳)派官到凤城丈量山荒,规定每百亩征银50两,引起农民严重不满,遂结伊品山、朗振垣等人,以“转牌”发动农民抗税。十月二
见“启昔礼”(1174页)。
见“俟吕陵氏”(1690页)。
节日名。回族及信仰伊斯兰教之民族的三大节日之一。阿拉伯语“尔德·菲图尔”的意译。新疆地区称“肉孜节”(波斯语“芦茨”音转、“斋戒”之意)。是回、撒拉、东乡、保安、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吉克、乌孜
见“黑车子室韦”(第 页)。
参见“始毕可汗”(1550页)。
瑶族一种传统的狩猎工具和自卫武器。俗称“瑶人弩”。以硬木为弓,其弦多用山中韧藤,竹作箭杆,以软皮为羽,前有铁镞,或包以铁皮,有些箭镞还涂以毒汁,利用编架定点发射。据宋人周去非《岭外代答》载,弩架分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