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万户
明代东蒙古※六万户之一。明人异译作“罕哈”。属※左翼三万户,下属12鄂托克。分布于罕哈河(今哈勒哈河)流域,因河得名。正德五年(1510),助达延汗征服右翼三万户,统一蒙古。不久,※内五鄂托克喀尔喀被分封予达延汗第六子阿尔楚博罗特(纳力不剌台吉),※外七鄂托克喀尔喀被分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明末清初,先后归属清朝。
明代东蒙古※六万户之一。明人异译作“罕哈”。属※左翼三万户,下属12鄂托克。分布于罕哈河(今哈勒哈河)流域,因河得名。正德五年(1510),助达延汗征服右翼三万户,统一蒙古。不久,※内五鄂托克喀尔喀被分封予达延汗第六子阿尔楚博罗特(纳力不剌台吉),※外七鄂托克喀尔喀被分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明末清初,先后归属清朝。
见“新添葛蛮安抚司”(2381页)。
指辽末随耶律大石西行的部众。保大四年(1124), ※耶律大石率众离天祚帝所在之夹山(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北武川县境)大营西行,至可敦城(今蒙古国土拉河上游布尔根省哈达桑东),令威武、崇德、会蕃、新、大
宋朝边将。党项羌族。延州金明(今陕西安塞县)人。※李继周子。仕宋,官殿直,诏管勾部族事。宋天禧四年(1020),任金明县都监,会党项李德明属部宥州羌腊儿劫掠延州熟户门嵬族,率兵击之,斩腊儿,夺马300
清代画家。安徽太和城(今太和县)人。回族。生于道光(1821—1850)年间。工画,善工笔花鸟和写真画像。光绪十年(1884),由安徽提督学正为其奏请入如意馆,记名称旨,加“六品御书”,名倾京城(今北
渤海国第五世王大华屿的谥号。华屿于唐贞元九年(793)继位后,不及半载而卒,其国未报请唐王朝私自加此谥号。详见“大华屿”(81页)。
清前期鄂温克族部落头人。清崇德年间(1636—1643)至康熙二十年(1681),清政府陆续编鄂温克旗、佐。康熙六年(1667),清政府按八旗制,将其属下2134名壮丁,按原有氏族,编为29个佐领。康
一误作段国忠,即“段俭魏”(1698页)。
见“鄂齐尔图汗”(2054页)。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尼卒埿讹”。属中等司。主事者不定员。
晋代匈奴诸部之一。魏晋时,匈奴已不能构成一个整体,分解或与他族融合产生众多的部,独孤为其一。晋武帝时,依附拓跋部所建代国。太元元年(376),代国败亡后,在首领※刘库仁率领下归服前秦苻坚。九年,库仁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