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长昂”(364页)。
见“耶律倍”(1303页)。
即“艋舺”(2457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一年(1746)置,封额尔德尼额尔克托克托鼐子多尔济札萨克一等台吉掌旗务。与前左翼头旗共辖9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柴集河(今沙珠玉
①分布在江汉流域楚国西北部境内民族。楚庄王三年(前611),乘楚国发生饥荒,与※庸人一起叛楚。楚结秦、巴之师,攻庸都方域,灭庸。群蛮见楚强大,乃与楚盟,从属于楚,成为楚国的编户齐民。 ②长江中游及其以
?—1860清朝大臣。蒙古正红旗人。乌齐格里氏。文华殿大学士倭仁子。道光三十年(1850),由贡生分发河南,以知县用。咸丰三年(1853),以守城出力,由巡抚陆应谷奏保,赏知县衔。四年,以直隶州知州在
渤海王国置。为渤海十五府之一。领宁、郿、慕、常四州。治宁州。故址一说在今黑龙江省与前苏联交界之兴凯湖东岸或东北岸。辖境原为靺鞨诸部之一,后为黑水靺鞨16部之一的越喜部故地,约有今兴凯湖东北至前苏联伊曼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置。此卫《满洲源流考》所记与永乐六年(1408)正月设置之察剌秃山皆作察尔图山卫。
即“乌古涅剌部”(345页)。
1634—1718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兆佳氏。顺治十一年(1654)翻译举人,授工部七品笔帖式,累迁内阁侍读、刑部员外郎。康熙十三年(1674),署骁骑参领,随扬威将军阿密达讨王辅臣。十五年,随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