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时龟兹王,又作白苏尼咥。王族白姓。在位时拥兵数千。大业(605—618)中,遣使入隋廷贡方物。与隋保持和好关系。
?—1670清朝将领。又作托博克。蒙古族。土默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居归化城(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隶博硕克图汗。察哈尔部林丹汗攻占土默特后,遂归属察哈尔。天聪六年(1632),清军征察哈尔,林丹汗西
见“潢河”(2464页)。
?—805唐朝官员。原籍安息(今伊朗东北部与苏前联交界一带)。本姓安。幼时为宦官骆奉先抚养,改姓名为骆元光。及长,从军备宿卫,积劳至镇国军副使。建中四年(783),德宗以兵变出奔奉天(今陕西乾县),华
见“阿史德颉利发”(1241页)。
官名。明代在内地井盐、矿盐产地,设盐场、盐井盐课司大使、副使,隶盐课提举司。在少数民族产盐区亦以当地归附的土民头目任盐课司土副使,为管盐的世袭小土官,亦有不许世袭者。云南省剑川州弥沙盐井、浪穹县顺荡盐
1656—1729清朝大臣、水利专家。满洲正白旗人。纳喇氏。字笃之。初由内务府主事调永定河分司。康熙四十二年(1703),奉旨修浚永定河。随康熙帝南巡阅河至淮安,奉命修造挑水坝数座,如期竣工。回京后,
见“苏克苏护河部”(1009页)。
官名。典史系知县属员,未入流。明代分管公文出纳,清代稽检狱囚。明清两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以其头目充任此职,有的管理本辖区土民事务。但甚少任用,明仅在云南省浪穹县,广西省桂平县、贵县各授1人。清代仅保留浪
参见“最玛”(22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