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府同知
官名。辽代始设同知府事,金、元因之。明为知府的佐贰,分掌督粮、捕盗、治农、水利、屯田、民政、牧马等事。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用当地土酋为府同知,秩正五品,管理所辖部众各种事务,守疆土,修职贡,纳租赋。并可拥有武装力量,选练土民丁壮为土兵,听从官府征调。给予印信、冠带、诰命。其考核、升迁、降调、革除、承袭隶吏部验封司。清沿明制,职责亦同。自明朝起,部分“改土归流”。
官名。辽代始设同知府事,金、元因之。明为知府的佐贰,分掌督粮、捕盗、治农、水利、屯田、民政、牧马等事。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用当地土酋为府同知,秩正五品,管理所辖部众各种事务,守疆土,修职贡,纳租赋。并可拥有武装力量,选练土民丁壮为土兵,听从官府征调。给予印信、冠带、诰命。其考核、升迁、降调、革除、承袭隶吏部验封司。清沿明制,职责亦同。自明朝起,部分“改土归流”。
926—968五代时北汉国皇帝。954或955—968年在位。西突厥别部沙陀人。北汉世祖※刘崇次子。少颇好学,工书。乾祐四年(951),父称帝后,任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太原尹。寻率兵攻晋、隰2州,不克而
见“哲赫林耶”(1859页)。
明彝族土官名。洪武十四年(1381),故元女土官姑胜古归明。十六年赴京朝贡,授东川府(治今云南会泽县)土知府职衔。十七年,由云南所属割隶四川布政使司。二十年(1387),儿媳奢赛奉旨承袭。二十一年,因
见“巴拉吉尔”(414页)。
?—1635清初将领。蒙古族。曼靖氏。初仕明,任守备。天命六年(1621),降后金,隶蒙古正黄旗。七年,从征广宁,以功授游击世职。天聪元年(1627),从皇太极征明,率军破明总兵满桂,以功进二等参将。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省海北刚察县西南布哈河下游,东临青海湖,南隔布哈河与共和县铁卜加部落相望,西接天峻县汪什代海部落,北邻苏乎扎、日芒两部落。与年乃海角什科部落原为一族,住黄南贵德地方。清嘉庆(1796
见“费雅喀”(1771页)。
?—1855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费莫氏。字豹人,号露轩。副都统富兆子。嘉庆进士。历任侍郎、护军统领、总管内务府大臣。道光二十一年(1841),英军侵浙江,陷定海、镇海及宁波。受命为参赞大臣,同扬威
古族名。※戎的一支。居于晋南。周宣王三十六年(前792),曾与※条戎一起击败来伐之周师。
见“狄”(110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