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知州
官名。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土官。以当地豪强为之(直隶州视如府,属州视如县),秩从五品。掌本州军民事务。颁给铜印、诰命、冠带。使其保持故俗,谨守疆土,抚绥土民,缉捕盗贼,进贡物,纳租赋,供征调,助官军讨叛伐逆,无相携贰。考核、品级、承袭、革除、升迁、降调等事宜归吏部文选司。清沿明制,仅于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改直隶知州为正五品。自明朝起,部分改土归流。
官名。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土官。以当地豪强为之(直隶州视如府,属州视如县),秩从五品。掌本州军民事务。颁给铜印、诰命、冠带。使其保持故俗,谨守疆土,抚绥土民,缉捕盗贼,进贡物,纳租赋,供征调,助官军讨叛伐逆,无相携贰。考核、品级、承袭、革除、升迁、降调等事宜归吏部文选司。清沿明制,仅于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改直隶知州为正五品。自明朝起,部分改土归流。
南北朝时司州少数民族的总称。以州名为族称。古代称※荆蛮,汉代称※江夏蛮或豫州蛮。分布在今湖北东北部和河南信阳地区。南齐建元二年(480),乘北朝入侵豫州、司州,诸蛮纷起之机,引北朝军攻平昌戍,被戍主苟
见“浩尔畏”(1934页)。
解放前新疆柯尔克孜族婚俗。柯尔克孜语音译,意为“幼年订婚”。一般在儿童刚长至三四岁左右时,即由双方父母或氏族首领包办订婚。订婚时男方要给女方送财物和牲畜做聘礼。解放后已逐步被淘汰。
见“朝克图台吉”(2175页)。
清代庄园种类之一。即庄主责令庄头带领庄户岁纳粮食的农庄。※皇庄中之粮庄,有※整庄和※半庄之别,整庄又分为四等,等外的为半庄。嘉庆十七年(1812),其庄数为:一等庄163,二等庄59,三等庄66,四等
书名。又名《始祖以下十帝实录》。金宗室完颜勖等编撰。3卷。天会六年(1128)六月己未(初六),金太宗完颜吴乞买下诏求访祖宗遗事,以备国史,命勖与耶律迪越掌之。勖等采摭自始祖函普以下十帝的遗言旧事,综
即“弘吉剌”(644页)。
辽道宗孝文皇帝耶律洪基年号1075—1084年,凡10年。
宋代岭南方志。南宋周去非撰。作者淳熙朝(1174—1189)曾任桂林通判,耳闻目睹岭南诸事,随事笔录,秩满东归时编次成书。分10卷:卷1为地理、边帅;卷2—3为外国;卷4为风土、法制;卷5为财计;卷6
唐时吐谷浑王妃。武氏。武则天皇后侄孙女,燕国公武延寿女。嫁吐谷浑王慕容曦皓,受封此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