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萨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河流名。又称伊逊河、伊苏河,俗称羊肠河。滦河支流。发源于西翁牛特旗西,虾蟆岭南麓,隔岭之西北有英金河及西拉木伦河。东南流百余里与书库里岭河会,又合拜布哈河,稍偏西南流,入滦河。清代迄今沿河一带,为蒙古
?—1889清朝大臣、蒙古族文人。蒙古镶黄旗人。额勒德特氏。字锡卿。两江总督壁昌子。同治七年(1868)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十年(1871),散馆授编修。十一年后历任侍讲、日讲起居注官、咸安宫总裁。
?—1783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博尔济吉特氏。清多罗郡王额驸※阿宝次子。清乾隆四年(1739),袭父爵。十五年(1750),尚郡主,授多罗额驸。二十一年(1756),和托辉特部台吉青衮札卜叛应阿睦
见“康国”(2100页)。
宋代云南大理国国王段思廉年号。1053—1055年,凡3年。
?—329十六国时期前赵太子。字义光。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国君※刘曜子。光初二年(319),立为皇太子。六年,父欲废其而立刘胤,以群臣谏请,作罢。十一年,前赵为后赵石勒所败,父被执杀。次年,与
见“拓跋弘”(1356页)。
见“腾里可汗”(2372页)。
?—1746清代云南泸水各族反清首领。阿昌族。泸水人。原为江外阿昌头人。乾隆十一年(1746),泸水秤戛寨傈僳族弄更扒等不堪永昌府官吏和泸水六库白族段姓土司的压迫剥削,聚众起义。他闻讯,率众响应,配合
傈僳语音译,意为“贫苦的人”。解放前云南怒江傈僳族地区的贫苦农户。约占总农户的80%。一般只占有为数不多的耕地、牲畜、工具。每年除耕种自己的土地外,还得通过瓦莫(卖工)等形式来维持生计,承受不同程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