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布噶举
藏传佛教(喇嘛教)噶举派之一。创始人达布拉杰。此人乃米拉日巴弟子,出生于塔布,因曾从医,故称塔布拉杰(即“塔布医生”之意)。因于北宋宣和三年(1121)在前藏塔布地区建冈布寺传法,又称冈布巴。所传教法融合噶当派教法与米拉日巴所传密法,形成以“大手印”为主体的教法,遂称塔布噶举。此派影响很大,系噶举派的主要教派。从此派又分别繁衍出噶玛、蔡巴、拔戎、帕竹4个大支系及止贡、达垅、主巴、雅桑、绰浦、修赛、叶巴、玛仑8个小支系,分布于西藏各地建寺传法,创派收徒。见“噶举派”(2500页)。
藏传佛教(喇嘛教)噶举派之一。创始人达布拉杰。此人乃米拉日巴弟子,出生于塔布,因曾从医,故称塔布拉杰(即“塔布医生”之意)。因于北宋宣和三年(1121)在前藏塔布地区建冈布寺传法,又称冈布巴。所传教法融合噶当派教法与米拉日巴所传密法,形成以“大手印”为主体的教法,遂称塔布噶举。此派影响很大,系噶举派的主要教派。从此派又分别繁衍出噶玛、蔡巴、拔戎、帕竹4个大支系及止贡、达垅、主巴、雅桑、绰浦、修赛、叶巴、玛仑8个小支系,分布于西藏各地建寺传法,创派收徒。见“噶举派”(2500页)。
官名。①指元代在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所设军民总管府总管。元初在全国设诸路总管府,并延至少数民族地区,称军民总管府,任命当地豪酋为总管,颁给金符,秩从三品,管理本地或本部军民事务。至元七年(1270),元置
见“耶律觌烈”(1321页)。
清代包衣禁卫军之一。以鸟枪马甲编设,分为陈枪营、新枪营,附属包衣骁骑营,隶总管内务府大臣。陈营兵102名,新营兵498名。缺出,由都虞司官会同该参领传集应挑之人挑补之。雍正九年枪营,附属包衣骁骑营,隶
清代藏银与汉银折合比例之藏银单位名称。藏银1两5钱约折汉银1两。史籍称藏银为“番平”,称汉银为“库平”,每番平1钱5分,合内地库平1钱整。库平为康熙(1662—1722)年间部库征收赋税,出纳银两所制
即“中统元宝交钞”(301页)。
见“西且弥国”(701页)。
1831—1906清末蒙古族抗垦斗争首领。内蒙古伊克昭盟准噶尔旗人。蒙古族。原任本旗东协理台吉,因旗札萨克贝子珊济密都布年幼,代掌旗内政务。反对清政府推广“放垦”,尽力推迟放垦时间,对垦务大臣贻谷在该
匈奴※复株累若鞮单于与※王昭君所生次女。嫁与当于氏,故称“当于居次”。“居次”,意为“公主”。生1子,后受封醯椟王。新朝王莽天凤五年(公元18年),醯椟王被匈奴单于遣至长安(今陕西西安)入侍汉。
新石器晚期文化类型的一种。又因其遗物中有青铜器或测定年代为商末西周时期的文化遗存,近来考古学界又将其划入青铜时代文化的一种。以首先出土于甘肃临洮城南约20公里的寺洼山而得名。遗址堆积在马家窑文化层之上
1633—1719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富察氏。世居纳殷地方。顺治十四年(1657),由官学生授鼓厅笔帖式。康熙十五年(1676),迁礼部主事。二十年(1681),监督九江关税务,奏准由九江移关湖口